《指导意见》同时提出,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的有益补充,解决不同层面护理需求。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新开展试点的地区要抓紧制定试点方案,确保年内启动实施。
广州市人社局:
正开展前期准备和调研
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作为15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和调研。
广东省人社厅医保处相关负责人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该政策主要是针对瘫痪病人等失能人员,即没有自理能力的人群,“现在独生子女没办法去护理(老人),希望这个政策的出台能解决这方面的难题”。
他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是一个新政策,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目前全国来说,青岛开展得比较早,广州目前还在制订政策,“对失能人员的优惠政策一方面是生活护理,另一方面是医药护理,但这两个方面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两者怎么结合,现在都没有定论,需要进一步调研和摸索。”他同时表示,该政策试点主要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主要涉及到职工医保基金,“广州职工医保基金充足,资金方面不需要担心。”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市将按照人社部相关部署和要求做好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和调研工作,调研完成后,才能提供一个具体的思路和框架。我们会落实好相关政策,减轻失能人员的负担。”
“失能人员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很多都长期卧床,需要家人或请护理人员照顾。”经常与失能人员打交道的社工林晓芬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在家里长期卧床的失能人员,现在请个保姆很难请,价钱也不便宜,24小时的护理一个月要花费4000-5000元,给家庭造成的负担不小。
对于广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制订,她建议,广州一定要对失能人员的范围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什么人属于失能人员,什么样的人能享受怎样的相关待遇,需要非常明确地给出相应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