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平台
■委员建议:建立区域大气环境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
相关部门回复:目前本市已经组织搭建了7省区市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平台。京津冀三地统一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标准。
目前环保部也正在牵头统一修订京津冀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经将采暖季作为监管重点时段,估算了部分城市的排放清单,完成京津冀区域预报平台功能设计。
■委员建议:设立环保安全管理基金。
相关部门回复:市环保、财政、发改委、金融等部门正在研究试点环境保护基金,引进社会资本,创新对企业污染治理支持方式,积极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大气污染治理。
■委员建议:实现重污染行业的产业升级,促进工业和农业产业向绿色、循环和低碳的方向发展。
相关部门回复:今年本市将关停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300家,加快清退“小散乱污”企业,特别是针对PM2.5浓度较高的南部地区加大治理力度,丰台、房山、大兴、通州南部四区全年计划清退2500家左右“小散乱污”企业。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该草案针对本市城乡规划编制、安排重大建设项目缺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 象灾害预警发布手段不健全,应急措施手段不完备等问题作出规定。其中包括,遇到暴雨、雾霾等气象灾害天气,本市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调整或暂停大型活动、 错峰上下班、停工停课等措施应对。
拟入法
雾霾天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霾”首次列入气象灾害范畴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周和平指出,北京发生的自然灾害中,七成属于气象灾害。
国务院2010年发布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所列举的气象灾害类型中未包含“霾”,原因是在制定条例时,“霾”的问题尚未凸显。而在昨天首次审议的《北 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中,除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外,“霾”也首次被列入气象灾害的范畴 内。
遇雾霾灾害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