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今年两会期间,在谈到一些国内无法生产的“救命药”问题时,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就曾表示,部分专利药正展开国家谈判。国家卫计委采取一些措施,选择了包括癌症治疗等重大疫病治疗的大约五个品种的药品,通过国家谈判的方式使这些药品的价格降幅达到约50%以上。
今次公布药品谈判结果后,国家卫计委方面表示,建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降低广大患者用药负担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项体现国家意志和决心的惠民工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有利于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降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价格,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药品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同时,其对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引导中国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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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经历了哪些过程?
——历时超半年 谈判小组进行多轮谈判
去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卫生计生等16个部委(局)建立起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根据中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遴选价格高、疾病负担重、患者受益明显的治疗乙肝、肺癌、多发性骨髓瘤等专利药品作为谈判试点药品。
11月下旬,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正式启动,谈判小组先后与乙肝、非小细胞肺癌专利药品相关企业进行多轮谈判,在谈判药品价格、直接挂网采购,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做好国家药品谈判试点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等方面达成共识。
各方最终形成共享多赢的谈判结果,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
谈判结果如何与医保对接?
——三类地区操作形式不同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今年两会期间曾介绍说,一旦药品谈判成功,将考虑纳入相关的药品报销目录,使药的价格能够有比较大幅度的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