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局】医疗承包制的功过是非
5月4号,当魏则西事件还未发酵完毕,卫计委已经下了一纸命令:禁止以任何形式出租、变相出租公立医院的科室。
出租,有着另一个名字:承包。
破冰
说承包,就得从头说起。
1978年,小岗村的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决定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他们知道,这是生存果腹的必须之举。他们不知道的是,中国的历史因为他们,翻开了全新的一页。之后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很熟悉,小岗村在第二年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大丰收,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公开肯定了“大包干”的做法。
80年代初,国家正式出台文件,明确在全国范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时间,承包制激发了全国各地农村的活力,农业生产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直至今日,这一制度依然被贯彻实行。
当时,由于承包制在农业上短期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承包一词,便开始具有了一种别样的魔力。当1984年开始进行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陷入停滞,我国经济进入低谷时,具有魔力的承包制自然就会被当作是挽回颓势,打开改革局面的绝佳方式。
因而在国有企业推行承包制,一时间既成为中央决策者们的战略选择也是企业普遍的自发要求。甚至当时的社会,也普遍对承包制怀有一种特殊的期待,当时流行的一句民谣可以充分反映这种期待:“承包进城,一包就灵。”
被视为灵丹妙药的承包制,就这样从农村开始破冰,一路高歌猛进,进入城市,进入企业。然而令世人意想不到的是,承包制竟从此开始毁誉参半。
毁誉
有的学者认为,正是因为国有企业有了承包制的助力,才使得中国克服了1985年底、1986年初经济滑坡的局面,并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此外,大部分企业在实行承包制的初期,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效益提高和亏损减少。似乎形势一片大好。
然而,当1987年国家开始在全国范围的国有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时候,“承包不灵”的流言已经开始在社会上流传。而从1988年开始,中国经济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震荡。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政企不分的弊端尤为明显。承包制的主体往往是由行政部门批准认定的,他们经常既是行政官员又是经营者,他们不是企业国有财产的所有者,却又有权支配企业的国有财产,而又不对国有财产的盈亏负责,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