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出庭率仍然较低
新行政诉讼法改变了以往“告官不见官”的局面。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这部新法的重要亮点之一。
娄宇红介绍,一年来,行政机关应诉水平有了明显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有明显上升,达587件。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60件, 行政机关副职出庭应诉的529人。“通州区区长岳鹏、顺义区区长卢映川、门头沟区区长张贵林等区政府以及市规划委主任黄艳、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等市级政府 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主动带头出庭应诉,有效地带动了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
娄宇红表示,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仍然较低,与新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此外,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少,副职出庭应诉的占绝大多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极不均衡,相对集中于个别区域和某些领域,且全部集中在区政府及市政府职能部门以下行政机关。
区政府及市政府职能部门以上的行政机关行政涉诉案件数并不少,但尚未出现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例。下一步,法院将计划对国家部委负责人出庭应诉进行推动。“出庭还要出声,还要通过庭审发现行政行为中的问题,这和通过下级汇报情况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败诉案程序违法不作为居多
新法加大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力度,北京法院对违法行政行为或行政机关不严格履行、怠于履行职责的,坚持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无效或者变更以及判决 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在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总体败诉率10.7%,在法院作出 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
“从败诉案件类型上来看,除了相对集中于涉民生领域外,还有两类案件败诉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一是行政行为因程序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的案件有明显增多,占全部一审败诉行政案件的13.1%。”
娄宇红解释,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轻微违法且对相对人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可以判决确认违法但不予撤销。因此,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 行政行为因逾期履责、送达文书不规范等程序轻微违法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此外,行政不作为类案件败诉率有所上升,在一些行政管理领域较为突出。
“败诉率的上升体现出行政审判的监督作用,对于以后的执法行为也有着指引的作用。另外,也反映出行政机关还有需要提高改进的地方。”娄宇红说。
北京晨报记者颜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