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体会]
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执政党永远与腐败斗争
《报 告》强调,当前,人民群众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和廉洁问题反映最突出,必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巩固党的执政 之基。党的建设有着丰富的内涵,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不是全 部。要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明确内涵、厘清责任。
《报 告》指出,法律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的底线。我们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严于国家法律。如果混淆了 纪律和法律的界限,把违纪当成“小节”,党员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就会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正是针对党 内法规中纪法不分的问题提出来的。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的“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
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接到问题反映就要同本人见面,谈话函询、及时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审查对象以“同志”相称,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所有这些,无不体现着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
《报 告》指出,党中央始终告诫全党要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防止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 险。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就不能变。相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漫漫征程,全面从严治党仅仅是开了个头,任重而道 远。腐败,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就一直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任何权力都面临被腐蚀的危险,执政党永远会面对与腐败的斗争。
[今年任务]
研究省级执纪上报制度瞒报漏报失职渎职追责
《报 告》提出了2016年的7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透露,今年要继续完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法规制度。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效途 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建立覆盖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国家 监察体系,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