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落户跟社会抚养费真的脱钩,征收工作会更困难。”上述计生办主任说。
从《意见》看,基层计生的这个抓手有可能要落空。《意见》明确要求,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难点何在
从《意见》看,中央要解决黑户问题的决心很大,措辞也相当严厉。《意见》强调,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
这并不是中央第一次明确要求解决黑户问题。黑户问题之所以久拖难解,成为一个顽疾,其根本原因在于超生处罚无法真正彻底与落户问题脱钩。很多地 方的公安机构需要看到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才为超生人员上户口。另有一些地方,虽然不要求一定有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但是会定期把上户口的超生人员名单提 供给计生部门。
读者杨女士昨日就对本报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我很想给孩子上户口,但担心上了户口,计生部门就有了我超生的证据,就会来找我收社会抚养费。反正孩子还小,我再等等看吧。”
有这样担心的超生黑户不在少数。本报调查发现,超生黑户中超过95%是二孩超生。由于各省正在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部分人群盼望能够在条例完成修订后获得“宽大处理”,因此更不愿意冒险前去上户。
这就出现一个僵局。一方面公安部门正在着力为无户口人员上户口大开绿灯,另一方面是众多黑户惧怕超生处罚而不敢前去入户。这个僵局需要从根子上 被打破。《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与《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并在最后强调,凡以前文件规定与该 《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该《意见》规定执行。
只有公安、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能够真正把《意见》落实到实处,清除所有与《意见》相悖的政策文件,才能够真正解决1300万黑户这个危害社会健康的痼疾,才能够真正把这件利民利国的好事办好。
责任编辑:倪子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