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对淫秽视频的认定,丁某说他的判断标准是,只要有性交行为的画面就判定淫秽。
■ 法庭辩论
快播公司及被告人有没有罪?
昨天的法庭辩论是庭审最为精彩的环节,持续3个小时,包括公诉方、辩护人相互交锋,被告人王欣也在法庭上通过打比方,做联想的方式来表示自己和快播均无罪。
公诉人
快播利用正常经营行为掩盖犯罪
公诉人认为,辩护人一直在割裂快播和淫秽内容发布者的关系,实际上,正是因为快播的市场独占性,利用正常经营行为掩盖犯罪行为。涉案的淫秽视频放在快播的缓存服务器里,当用户想观看时,是快播来提供。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商不得提供含有色情内容。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快播连最基本的关键词屏蔽工作都很松懈,才导致淫秽视频大肆传播。
被告人王欣等人明知快播可以传播淫秽视频,仍采取放任态度,可以认定快播公司和被告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且,本案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传播的淫秽文件已经超过了500个,依法应对单位判处罚金,王欣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此,公诉人表示,按照快播传播淫秽视频的数量,应该对王欣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
快播是色情网站受害者
辩护人认为,检察机关适用法律自相矛盾。首先,起诉书中使用了被告人“明知”、“放任”这样的字眼,这属于间接故意,但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是主观故意,也就是主动发布隐晦信息和内容,这对于只拥有播放功能的快播软件是不可能的。
律师还提出,企业应该承担的最严格责任就是法定义务,但是目前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者行业规则,要求互联网运营商事先审核视频内容,既然法律没有规定,而快播又研发了“110不良信息管理平台”,已经尽到了责任。
即使快播有责任,也是行政责任,不应上升到刑事案件。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欣则在法庭上表示,快播不是色情网站的受益者,而是受害者。公诉人的证据中很多都带有偏见,如果一个人带着偏见看问题,会产生无数的逻辑问题。在最后陈述时,王欣说,“我无罪,快播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