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日当天需满45岁以上;
必须是登记在选民登记册上的选民;
提名日当天在新加坡居住,且在新加坡居住时间不少于10年;
不属于宪法第45条规定中失去参选资格的人,包括心智不健全、破产者,自愿获取外国公民身份、行使外国公民权利、或宣称为外国效力的人等;
提名日时不是任何政党成员;
截止选举令状颁布之时,满足在公共部门或者私营部门的服务要求。
你可能会说,这也没啥不同啊!
别急,关键还在最后一项要求呢。
在公共部门服务这一要求相对来说容易满足,哈莉玛曾担任国会议长,之前的几位总统也都在政府任职过。
在私营部门服务的要求就高得多。
参选人必须是一家私营企业的“最高执行级人物”,企业的股东权益也必须达到至少5亿元(新加坡币)。
其实根据1991年颁布的宪法,当时对私营领域候选人的股东权益要求是1亿元。但由于通货膨胀等因素,能达到这个要求的人越来越多,所以门槛也在去年提高到5亿元。
我们再来看下本届大选的几位候选人
哈莉玛:前国会议长
沙里马里肯:第二房地产集团(Second Chance Properties)创始人
法立:波旁海事公司(Bourbon Offshore)亚太区执行主席
陈庆炎:前总统(2011年-2017年,8月31日任期结束)
陈清木:曾于2011年参选总统但惜败给陈庆炎
沙里马里肯(左)和法立
5个人,为啥只有哈莉玛一人拿到了“通关证书”?
外事儿看到,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选举局分别通知了5人申请结果,也告知了4名未获得合格证书申请者的原因,但按规定是不能向媒体公开的。
但申请人可以选择自行公开。
沙里马里肯和法立表示,他们都是因为不符合“私人企业家的企业股东权益至少须达5亿元”这个条件被“刷”下来的。
陈庆炎和陈清木,则是因为华人身份自动失去候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