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随着关塔那摩虐囚丑闻的曝光,
Omar Khadr的情况被记者和家人辗转了解到,
不少媒体和组织开始呼吁加拿大政府尽快引渡Omar Khadr,
“关塔那摩的孩子”...
“请将Omar Khadr带回加拿大”...
在当时的媒体看来,
尽管Omar Khadr参加过恐怖组织,
但毕竟还是个孩子,
只是受了父兄的蛊惑而加入了恐怖组织...
2010年,Omar终于低头认罪,并被判处8年徒刑...
之后Omar Khadr的家人委托律师控告加拿大政府,
他们表示,Omar作为未成年人,被关押到关塔那摩监狱后,应该得到应有的法律援助....而他又作为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政府就理应帮助他...
然而加拿大政府坐视不管,不但没帮他,反而还帮美国人一起审讯他...
这样的行为,无视了他的基本公民权益,所以要告加拿大政府!
好吧,这官司一直从地方法院打到最高法院,
当时的加拿大总理还是哈珀,他们和哈珀的政府打了三场,
三场官司,
哈珀政府都输了...
2010年最高法院的裁定,
Omar Khadr被捕时只有15岁,属于未成年人。
在关塔纳摩监狱关押期间,他遭到严刑逼供,被剥夺睡眠,得不到加拿大公民应享有的法律援助,严重忽视了Omar Khadr的公民权,最高法院裁定,加拿大政府不仅违反了国际法,而且违法了加拿大人权宪章!
2012年,加拿大政府被迫将Omar引渡回国....
Omar Khadr回国后继续在加拿大服刑...
之后,
Omar Khadr的律师继续为他争取加拿大政府的道歉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