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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发现侵华战争期间首份毒气部队详细报告

环球网 2019-07-08 1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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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报道记者王欢】日本共同社7月7日有消息称,日本发现了记载有侵华战争期间1939年日本陆军毒气战部队在侵略中国北方时使用毒气弹的详细记录。记录中提到,毒气弹中装有可令人类皮肤和粘膜溃烂的“糜烂剂”、强烈刺激呼吸器官的“喷嚏剂”等剧毒物质。日本历史研究者松野诚也找到了相当于部队正式报告的《战斗详报》。松野称,这是日本首次发现毒气战部队自己详细记录毒气弹使用情况的报告。

图为日本共同社放出的《战斗详报》截图

图为日本共同社放出的《战斗详报》截图

报道称,由于旧日军在战败时有组织地废弃了记录类文件,毒气使用的全部情况尚未弄清。此次发现的战斗详报记录了目前还不十分清楚的早期糜烂剂使用情况等。松野称,对于侵华战争期间战场的实际情况,已弄清楚的只是冰山一角。有必要弄清事实,从中吸取教训,不再重演悲惨的历史。

该战斗详报是在侵略中国北方地区的“北支那方面军附属毒气战部队迫击第5大队”的文件,详细记录了侵华战争爆发2年后的1939年7月,在山西省山岳地区实施晋东作战的情况。约100页的文件包含战斗情况、炮弹的使用情况、毒气弹使用命令的副本等。

报告中称,大队接到上级部队的命令,决定了使用装入糜烂剂的炮弹“きい弹”(黄弹)和加入喷嚏剂的“あか弹”(红弹)。在7月6日的战斗中,向用机关枪阻击日军步兵前进的中国军队阵地发射了31枚红弹;同月17日为支援步兵,使用了60枚红弹和28枚黄弹;第二天18日,使用140枚红弹和20枚黄弹进行了炮击。

该报告分析了毒气弹的威力,称针对在山岳地区构筑牢固阵地的敌人,使用红弹进行攻击不可或缺。报告还记录了首次使用黄弹并评价称“效果非常大”。松野表示,在目前已确认的资料中,这是旧日军地面部队在中国使用黄弹的首个事例。

报道称,旧日本陆军为避免留下战争犯罪证据而废弃了记录类文件,但此次的资料可能是由部队相关人士私人保管因而幸免于难。

松野是日本现代史研究者,2010年在日本明治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史学),出版了多部关于日军生化武器等的书和资料集,以及论文等。他把战斗详报的详细内容与分析汇总成论文,将刊登在日本月刊杂志《世界》8月号。

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为在短时间内达成“政府中国”的目的,日军先后在中国14个省市、77个县区使用化学武器1731次,另外在中国国民政府军政部防毒处的记录中记载,日军使用毒气伤害了36968人(其中2086人死亡)。日军毒气战在中国军队(国民政府军)中造成的死亡率平均每年为8.5%,最高年份达到28.6%(1937年)。

日军在中国使用的化学武器种类,一般是催泪性的苯氯乙酮,呕吐性的联苯氯化胂和联苯硝化胂,糜烂性的芥子气和路易氏气,还有窒息性的光气、氯化甲基吡啶和氰酸气。所谓“红色”指的是窒息性毒气,“黄色”指的是起疱性(糜烂性)毒气。“红色弹”和“黄色弹”由炮兵发射或飞机投掷,“红色筒”用投射器或掷弹筒发射,“黄色剂”则是直接洒播芥子气原液。

时至今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土地上仍然遗留有大量化学武器,给许多中国居民造成巨大伤害。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起,各地不断发生居民受到侵华日军遗弃的毒气弹伤害的事件。毒气弹发现的地点遍及全国各地。据调查,到2003年为止,中国共有2000多人受到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的直接伤害。由于许多人受到化学武器的伤害后,自己不明原因,受日本化学武器毒害的人数实际上要大大高于统计数字。中国受害者中的大多数人生活不能自理,许多受害人在痛苦中去世。

中国外交部也曾多次重申,使用细菌和化学武器是侵华日军在二战时期犯下的严重罪行。日本政府对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认真地对待这一事件,对中方的损失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中国政府在1990年同日本政府进行了严正交涉,要求日本政府承担一切责任。经过一系列艰苦的谈判,两国政府终于在1999年7月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该备忘录确定了日本政府必须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为处理遗弃化学武器提供资金、技术、专家、设施以及其他资源。两国设立了“中日联合工作小组”,具体商讨销毁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问题。

责任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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