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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藏网: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是历史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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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西藏民主改革六十周年,是值得纪念的日子。六十年前,民主改革解放了百万农奴,实现了中国边疆地区西藏的社会制度变革,标志着延续了几百年的封建农奴制度在西藏地区彻底消亡。那么,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何以消亡于六十年前,且为绝大多数人民和国内外进步人士所认同,自然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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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的翻身农奴在拉加里庄园(1959年)。蓝志贵摄

一、封建农奴制度已走向末路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条件

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产生于十二世纪,十七世纪发展到鼎盛期,到二十世纪已经走向他的末路。民主改革前,西藏地方的一切权力和利益完全操控在官家、贵族和上层僧侣手中,基本上群众毫无政治权利、经济地位和人的自由。封建农奴制度所制定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是三大领主维护其利益和森严社会等级、压迫广大农奴、践踏人权的重要工具。“法典”第七条把人严格地划分为三等九级,“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此上中下三等,系就其血统贵贱、职位高低而定”“法典”明确规定,金、银、铁匠,屠夫和乞丐等同,为最低贱的人。西藏妇女也被“法典”列为最低等级的人之中,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贫苦妇女更是如此。这种层级固化将广大农奴和奴隶置于非人的境地,下等人再怎么努力也难以逾越“法典”所规定的界限。然而三大领主的利益在“法典”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农奴如果“触犯”了三大领主的利益,法典规定:“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岩,抛入水中,或杀戳之,惩戒将来,以儆效尤”。三大领主正是凭借对农奴统治的绝对权力,设立监狱或私牢,滥用刑具,对农奴任施酷刑,农奴伤残甚至死亡者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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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镣铐上街行乞谋生的“囚犯”(1956年)。陈宗烈摄

三大领主占有和垄断着以土地、牧场为主的生产资料。据民主改革前统计,西藏约有330万克(相当于亩)的土地,其中官家约占有38.9%,寺院和上层僧侣占36.8%,贵族占有24%,边远地区的极少数自耕农仅占有耕地的0.3%,大部分牧场也被牧主所控制。三大领主凭借所控制的生产资料,与农奴建立起人身依附关系,对他们实行强制剥削和奴役。当时广大农奴流传着这样的歌谣:“即使雪山变成酥油,也是被领主占有;就是河水变成牛奶,我们也喝不上一口。”在土地占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身依附关系,受到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强力保护。噶厦规定,农奴只能固定在所属领主的庄园土地上,不得擅自离开,绝对禁止逃亡。三大领主依靠对土地的绝对占有,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农奴出生登记、死后销名的控制权。考虑到劳动力短缺,领主一般只许农奴娶入,不许嫁出。领主还把农奴当作私有财产,随意用于赌博、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据20世纪50年代的社会历史调查,1952—1955年,那曲宗桑雄阿巴部落有南木杰等5户,其中有两户被送给哲蚌寺的韩东康村,有嘎央和塔渣等两户,被卖给哲蚌寺吉索打卡日。农奴和奴隶在毫无主观意愿的情况下被任意处置。

高利贷盘剥是三大领主对农奴经济剥削的又一重要手段。根据1959年到1960年民主改革的统计,西藏共废除高利贷1690万克粮(1克约等于28市斤),1400多万品藏银(1品约合50两藏银)。如果以1958年西藏各地全年的粮食总产量1250万克相比,历年所累积的高利贷已经超过当年粮食的总产量,许多债务成为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子孙债,高利贷成了子子孙孙无法填满的无底洞。

三大领主通过宗教对社会进行着严密的精神控制,用虚无缥缈的“极乐世界”和“来世幸福”控制农奴的精神,使其安于被奴役的命运。1940年前来主持十四世达赖坐床的民国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有深入的观察,他在《奉使办理藏事报告书》中写到:“各级各等之人员,对于本身所属阶级视为前生命定,行之若素,即极下贱者,亦甘之若饴。”三大领主垄断了精神文化生活,凡与三大领主的利益或观念相违背的思想文化,均被视为异端邪说。近代著名藏族学者根顿群培因揭露僧人的腐败与堕落,提倡藏传佛教改革,为噶厦所不容,遭到囚禁和迫害,最后惨死在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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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眉吐气——翻身农奴焚烧剥削契约(1959年)。陈宗烈摄

二、社会进步的大趋势不允许封建农奴制度再存活下去

封建农奴制度的存在,不仅严重阻碍着西藏社会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违背了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规律,封建农奴制度消亡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1949年10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标志,中国人民推翻了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接着就对农业、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新的社会制度逐步建立。鉴于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中央政府对处在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或生产力极端落后的地方实行了不同的政策。1954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刘少奇在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上说:“现在还没有完成民主改革的少数民族地区,今后也可以用某种和缓的方式完成民主改革,然后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在新疆,1953年彻底废除了残余的封建农奴制(伯克制);在云南,通过和平协商的办法于1956年废除了傈僳族、景颇族、佤族的家长奴隶制和永宁摩梭人的奴隶制,到1958年废除了宁蒗小凉山彝族奴隶制和迪庆藏族地区的封建农奴制;1956年初至1957年底,四川的凉山彝族聚居区开展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奴隶制度;1956年7月,四川的木里藏族自治县开始进行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同时甘孜、阿坝藏族地区也陆续进行民主改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这些地区的改革反映了当时中国的民族地区变革旧制度、废除封建农奴制和奴隶制的大趋势。

纵观世界,封建农奴制和奴隶制消亡已经历了几百年的历史。上溯到18、19世纪,法国、英国、俄国、美国等国纷纷废除封建农奴制和奴隶制。1789年,法国大革命埋葬了残存的奴隶制;英国于1807年、1833年两次颁布法律,禁止贩卖奴隶;1861年在俄国以自上而下的和平改革废除了农奴制;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是以废除南方的奴隶制而宣告北方的胜利。对于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农奴制,必须予以废除,这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任何人不得使用奴隶或奴役奴隶;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1956年,联合国专门制定通过了《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一切实际而必要的立法及其他措施,逐渐地和迅速地加以完全废除。美国总统林肯曾说过:“凡是不给别人自由的人,他们自己就不应该得到自由,而且在公正的上帝统治下,他们也是不能够长远地保持住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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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翻身农奴的好榜样——乃东县结巴乡“朗生互助组”(1963年)。陈宗烈摄

然而,六十年前的西藏,仍然延续着封建农奴制的统治。美国学者梅•戈尔斯坦曾认为,西藏的庄园结构和雇佣方式与中世纪的封建庄园一样,农奴被束缚在庄园的耕地上,农奴依靠耕种农奴主的“自营地”和“差地”而谋生。“农奴的基本职责是耕种领主的自营地,他们按照庄园领主指定的时间在自营地从事一切农业劳动,得不到报酬,一般情况下,在他们为领主劳作期间连食物也得不到。然而,庄园主要提供作物种籽,在多数情况下还要提供牲畜。”除为农奴主耕种外,“农奴还承担别的劳役,如为领主修建房屋,帮领主运送收获物,为领主拾柴等。在通常情况下,他们还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物品。而且,有些农奴在童年时代就被挑选去服终生劳役,有的服兵役,有的出家当喇嘛或尼姑,有的充当领主的家奴。”“农奴是庄园制度和政教合一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正是这样一种经济剥削制度为西藏政教统治集团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提供了保障,并且还在既不为农奴的生存承担任何直接的日常负担,也没有必要承担在某个劳务市场中争夺劳动力的负担的情况下,获得耕种自己所拥有的自营地的劳动力。”然而,这些不事劳动的大农奴主们却占有大量财富,享受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优裕生活。民主改革前,仅达赖家族在西藏就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牧奴6000多人,每年在农奴身上榨取的青稞33000多克(一克约等于28市斤),酥油2500多克(一克约等于28市斤),藏银200多万两,牛羊300头,氆氇175卷。1959年,十四世达赖本人手上有黄金16万两,白银9500万两,珠宝玉器2万多件,有各种绸缎、珍贵裘皮衣服1万多件,其中价值数万元的镶有珍珠宝石的斗篷100多件。因此,以达赖为首的三大领主统治集团将封建农奴制度看作是“最美妙”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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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台联合收割机到拉萨(1955年)。蓝志贵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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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解放后西藏第一个大型电站纳金电站建成典礼(1960年)。蓝志贵摄


三、人民群众要求尽快废除封建农奴制度、进行民主改革

六十年前的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不仅其自身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基础,不容于当下社会进步的潮流,人民群众及其一部分上层人士也希望废除这种制度,进行民主改革。当时,西藏同时存在着共产党领导的相关组织与噶厦、班禅堪布会议厅等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结构,这种局面的产生,是中国社会发展不平衡性在边疆民族地区的体现。然而,改革旧制度的内容已经写入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里。在执行“十七条协议”的八年岁月里,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及地方工作人员坚决维护和执行协议,挫败了亲帝分裂势力的破坏;按照中央“进军西藏,不吃地方”的要求,开荒生产,修筑公路,千方百计筹措物资,尽可能不给地方增加负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帮助西藏人民免费治病、办学校、发放无息农业贷款、扶危济困、促进生产;经过不懈努力,促成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贯彻执行了“六年不改”的工作方针。通过艰苦工作和努力,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赢得了上层爱国人士、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然而,封建农奴制度的维系者极不情愿执行协议,他们极力破坏社会进步和发展,阻挠人民群众接近解放军及其工作人员,百万农奴仍然受控于三大领主的残酷剥削和压迫。

依据“十七条协议”,党的最初工作重点是以上层统战为主,影响群众为辅。1952年之后,西藏工委陆续组织西藏地区的致敬团、国庆观礼团、参观团、青年参观团、佛教代表团等几十个团体到内地参观。各团成员亲眼见到祖国的迅速发展,一部分爱国上层在思想深处发生了重大变化,逐步消除了对改革旧制度的顾虑。1955年10月,毛泽东在与西藏地区参观团、西藏青年参观团负责人等谈话时听取意见,曾任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的大贵族噶雪•曲吉尼玛说道:“关于改革,内地先进也是经过改革得来的,因此,我个人是没有顾虑的”;时任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的拉鲁•次旺多吉说:“我的庄园每年收租子三四千克(约合十万斤左右),我认为改革以后好”,“以往不了解,有些害怕。听主席指示后,不怕了。今后一定要改革,不改革不能发展。”1955年,藏族头人、察隅宗解放委员会副主任白玛从内地参观回来,宣布对农奴实行星期日放假制度,并向群众宣传改革,表示首先从自己家里的土地改起;管家南加将自己的土地除留自种地外,其余全部分给农奴自种,并解放了农奴,让他们自己去生活。据堆龙德庆县旁村村民回忆:1956年,政府邀请西藏的庄园主到内地参观,由于受到了教育和鼓励,有一位名叫加察•格桑西热的庄园主回来后,决定把土地分给农奴,并给他们自由。但是,他这样的行为却遭到顽固分子的不满,扬言要杀掉他。

一部分上层人士在参观学习中提高了思想觉悟,形成了拥护和支持改革的力量。大贵族宇拓家的五小姐桑林•次仁白珍,1952年为进藏解放军教授藏语文,不畏反动上层分子的威胁和恫吓,“坚信西藏人民总有一天能够摆脱封建农奴制度的压迫剥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一个人民群众自己的政权。”在此基础上,西藏工委组织各方面上层人士参加拉萨小学董事会、青年和妇女文化联谊会等群众组织。1956年,以大贵族出身的唐麦•贡觉白姆为团长的西藏妇女参观团第一次到内地参观,返藏后向拉萨郊区的农民讲解民主改革能给人民带来好处,影响西藏爱国青年联谊会和爱国妇女联谊会中许多成员向往改革。1957年9月,江孜发生头人本根却珠毒打农奴出身的旺钦平措事件,时任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的阿沛•阿旺晋美闻听此事非常气愤,并明确地说:“西藏人民肯定要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且肯定要实行民主改革,这不仅是发展西藏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事业和走向幸福的道路所需要的,而且也是人类向前发展的必然规律,是任何逆流都阻挡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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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女联合机手。陈宗烈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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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身农奴斟酒庆丰收。陈宗烈摄

1955年3月,中央拨款为西藏购买了170万元的新式农具,无偿提供给农牧民使用,但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和头人以农民不愿使用为借口将几万件新式农具积压在拉萨等地的仓库里;然而昌都解放委员会则很快把5.7万件新式农具发到群众手中并受到农牧民的欢迎。在共同的劳动和生活实践中,群众加深了对共产党、解放军的认识,体会到只有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才能过上新生活。

通过比较,人民群众日益觉醒,形成了一种要求改革的强大动力,并自觉地抵制封建农奴制度的剥削和压迫。在三十九族地区,1954年和1957年,宗本两次打算司法征赋,广大群众都不予理睬,大部分爱国人士亦不同他们合作,反而支持群众抗税抗租。1956年,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后不久,朗宗和边坝宗100多位农民自动开会,拥护民主改革。1956年7月25日,拉萨北部地区的农民给十四世达赖喇嘛呈递一封按有65个手印的联名信说:“我们都是种地的农民,比任何人都更焦急地盼望实行改革。”

民众的觉醒和部分上层人士拥护改革形成了社会进步的潮流,封建农奴制度不可能再存活下去,尽管反动的上层集团为了永远保持他们认为的“最美妙、最神圣”的农奴制,不惜以发动叛乱来阻挡进步的历史潮流,但农奴制度的消亡,新制度替代旧制度已不可避免。

应该说,上述情况构成了封建农奴制度最终消亡的内外因素,推动了西藏民主改革的顺利开展,以民主改革为标志,西藏实现了重大的历史转折。

责任编辑:李德全 CM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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