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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礼平:1940年伪上海市长遇刺的来龙去脉

2018-11-01 13: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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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的下半年,上海发生了两桩轰动社会的暗杀。被杀者都是政治人物,前者为海上闻人张啸林,后者是伪上海市长傅筱庵。两案相距不足两月,性质又相似。所以多认为两案有所关联,更有人直指两案是“军统”所为。社会上传闻异辞,加上传媒又“风闻奏事”,于是关乎两案的信息就有很大的混乱。

许礼平:1940年伪上海市长遇刺的来龙去脉

傅筱庵

这帷灯斧影,是耶,非耶?让人恍惚迷离。在此,且先说两作案者的案后遭遇不同,用以解释作案者幸与不幸的社会因素。

杀张啸林者是林怀部,林后来在法租界被判无期徒刑,抗战胜利后获释。他曾托人找杜月笙的大管家万墨林,希望万先生能向中央推荐,让他分沾地下工作人员的光荣。但万墨林婉拒了。万墨林《沪上往事》记了这事:

林怀部因为连杀二人被判长期监禁,抗战胜利后他获得释放。他认为自己杀了大汉奸张啸林,有功于国家民族。所以托人来请我代向中央推荐,让他也分沾一点地下工作人员的光荣。对于林怀部的要求,我唯有婉言拒绝。因为杜先生(按:指杜月笙)和张大帅是结拜兄弟,我不能揽上这个罪名。再则林怀部与地下工作根本无关,他杀张大帅和吴金桂,纯粹出于发泄私忿,并未接受任何方面的命令或嘱托。充其量只能说:“汉奸国贼,人人可以诛之。”一时激起义愤,锄奸报国而已。

万墨林这番话,分析入微,进退有据,足令进言者知难而退。这可证明:林怀部和“军统”根本没关系,从此,林怀部没再出现。

反观朱升源之杀傅筱庵却成了英雄,得享大名。加上他案后悄然引退,消失于众人眼前,这反而引起社会对他的疑问:作案者是义士、侠士、“军统”?“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又恰是古侠士的作风。社会大众可以去自由解读。朱某本来不求名而得名,可说是“不虞之誉”。

但事情是人干的,人总是“私念”和“公义”的“相合”。而社会却只夸说事情的“公义”,似乎隐蔽了事件的个人目的。这连后来“军统”在上海区的区长陈恭澍也有所觉察,他在回忆录中有这样的疑问:

傅案之发生,还有一个特点:表面现象,只不过是佣工杀了主人而已,丝毫看不出有什么政治色彩,奇怪的是,所有新闻报道中,无论其立场如何,均异口同声说是重庆分子干的、“蓝衣社”干的、爱国志士干的,没有人怀疑到寻仇报复或图财害命上面去。我想这也就是“声威”吧!

陈恭澍只对现象有所感触,但对当日朱某的声名,陈恭澍本人也是参与“催谷”的。因陈是上海沦陷时期的“军统”负责人,他手下分管第一分队、第二分队,是专管“锄奸”的部门。据说朱某之进入“军统”的视野,是缘于朱某在乡人杜某座上有做过“插标卖首”的表示。

“醉语”与“居奇”

朱某“插标卖首”的醉语该是在遭到傅家驱逐之后发生的,据上海名中医陈存仁在战后发表的回忆说:

一天,他(傅筱庵)没有应酬,悄悄地提早回到虹口住宅,不料当他跨进内室,见到一个内眷,正和他的厨师阿朱睡在床上。傅筱庵当时很镇定地默不出声,阿朱反而不好意思,向傅筱庵求情说:“老爷!我实在没有面目再做下去,可不可以给我一些钱,让我到别处去做小生意。”傅筱庵当晚就拿出一笔钱,说:“这钱就送给你,但是你要若无其事地再做一个星期,等我几次客请好之后再走。”阿朱当然答应了,天天清早上菜场办货,晚间督厨做菜。到了第六天,这天是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十月十日,早上五点钟,阿朱忽然烈性大发,手执菜刀,闯进傅筱庵房中,那时傅筱庵独居一室睡得正熟,阿朱提起菜刀,像宰猪一样把傅筱庵杀死了,阿朱走出房门时,还将房门带上,到厨房中拿了几个菜篮走出大门,当时与门前的几个守卫人员还含笑招呼,然后踏上脚踏车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傅筱庵竟是如此下场。(《抗战时代生活史》)

上述有关朱某“个人的感情”,叙述者陈存仁是当年上海名中医,是惯为上海上层人家“外诊”的。其穿房入舍,见闻甚多,且往往是传媒所不敢公开者。陈氏是稔知法律的人,自然也深知傅筱庵在上海的势力,他之直书,当有所本。据此,让我们知道朱某的绯闻被发觉仅六日而“杀傅案”发。而我们所欲知的是这六日中发生的事。最重要者是这六日中,朱某人在乡亲杜某的“小酒店”的“醉语”以及“醉语”引起与“军统”间的互动。

为什么断然说是“六日中”的事呢?就因为前引陈氏所记的:傅筱庵撞破阿朱的丑事之后,仍留阿朱再做一个星期。结果是到了第六天,就发生了杀傅案。

另外,万墨林在《沪上往事》里记载详细,当中也有“然而不出几天”的说法,这和陈存仁的引述也正好吻合。万氏的文章说:

杜月笙先生的一位保镖老张,山东人,身胚结棍,头脑灵活,杜先生赴港以后他便跟我,做事认真负责。有一天,他跑来问我说:

“万先生,有一桩生意,要不要接过来做?”

“什么生意?”

“傅筱庵。”

哈!做掉傅筱庵,刺杀大汉奸,这种大快人心之举,为什么不做?当时我心中很欢喜,但是我声色不动,我淡淡的问他:

“有什么门路?”

“巧得很,”老张双手直搓的说:“我的一个同乡,名字叫朱生,他是傅筱庵的保镖。这桩生意,是他自己跑过来兜的。”

我一听,就晓得这事已有七八成的把握,因为傅筱庵当了汉奸,他也自知难容于国人,所以他经常戒备森严,如临大敌。他住在虹口,公馆附近十步一岗,五步一哨,平常老百姓一脚都踏不进,何况跑去将他刺杀?但如他的保镖要下手,那便是近水楼台,方便多了。因此当时我再问一句:

“那个姓朱的有什么条件?”

“简单得很,”老张耸耸肩胛,“事成以后,他要两万块钱。”

“闲话一句,”我拍拍胸脯,“你去叫他相机行事,事情办好,问我拿钱。”

老张去找朱生了,我也并不怎样把这桩事放在心上。然而不出几天,纵使敌伪方面把新闻封锁得很紧,但是我们仍旧得到消息,傅筱庵被刺殒命,凶手逃逸无踪。——朱生确实逃逸无踪,因为他始终不曾来领过我那两万元的赏格。

而陈恭澍是军统高层,是经管这“卷宗”的人物,据其回忆,也透露出当时时间紧迫。正因为这种紧迫感,他连请示也来不及了,于是破了例,未经请示即答应了第二分队的“要价”。

而这六天内,朱升源说过些什么呢?我想过,朱某是山东人,军统在傅家附近开设小酒店的老板杜氏也是山东人,这小小的卖酒店,就是山东乡亲的聚脚点。而这次朱某的酒后醉言,大概像《水浒传》第十五回阮小七跳起来说:“这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那种豁出去的豪言壮语,自然会惹动五湖四海的注意。前引的万墨林《沪上往事》所说即是一例。而对沦陷区的“军统”而言,又何尝不是?据“军统”经理处处长郭旭的回忆:

陈(恭澍)派一姓杜的特务(忘其名)在傅家附近开设一爿小酒店,伺机勾引傅家的人作内应。朱(升源)性嗜酒,常到傅家附近军统特务开设的酒店饮酒,特务们见朱上门,殷勤招待,常备佐酒佳肴,请朱畅饮攀谈。经过几个月的交往,朱认为酒店老板杜某是知心朋友,结拜为兄弟。有好几次朱酒后失言,流露出对主人当汉奸不满的情绪,杜乘机进一步勾引,要朱再劝傅辞伪职,如傅不听从,则把傅搞掉,为民族除奸,做一个好汉。

朱因小时受过日本人的打骂虐待,有自发的民族正义感,曾劝傅不要再当汉奸,辞去伪市长职务。

这回杜姓特工与他打开天窗说亮话,朱为杜所动,再次劝傅辞职,傅仍不听,朱就和杜密商杀傅计划。朱不会使用手枪,且恐枪声惊动门首伪警,不能逃脱,于是决定由朱乘傅睡熟时,用刀把傅砍死,杜在外策应。1940年10月10日深夜,朱趁傅睡熟,用刀把傅砍死后,从容逃出傅家,在约定地点,乘杜事先备好的汽车,避居于法租界。

上段文字,有些是无可佐证的浮词。但朱某嗜杯中物,有时候多饮两杯,吐露不满傅附逆,则具体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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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往事》

“插标卖首”扯上了“军统”

如鹰如犬的军统,对朱某醉言“招标”岂有不知,事必有人去接近,但酒后论交,醉语不清,归而误记为“朱升”,则容或有之了。

最先知情者是当时上海的第二分队,他们首先是垄断消息,要以朱某人为“货”而作“居奇”。他们先向上层邀功和讲价钱了。

陈恭澍在回忆录就清楚地说出,“第二行动大队”在“事先就有书面报告,报告中具体地陈明,已‘打通’了傅某身边的佣人,名叫朱升者,正待机行事中”。

陈又说道:“朱升也表示希望事成之后,能够得到五万元的奖金,第二队也同样的承诺了。这件事也就是这样‘敲’定的。”

又说:

傅案最大的特点有二:其一,是事先要求发给奖金,这在我所指挥的行动工作中,应属首次……

更又说:

在第二队的报告中,特别为这一点请示,我鉴于该队已作承诺,也就权宜地答应下来了,当时并没有考虑到,万一上级不准该当怎么办?可是那又为什么不根据第二队的请求原案转请上级核示呢?我怕失去时效,又唯恐节外生枝,如果对上级直书此人要求事成之后发给奖金五万元一节,总觉得事无前例,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另一方面,多少也带点表示自己有决断、有担当的好胜心理。当然,我也有个估计,一旦真的能够成功,上级支持我们已作的承诺,不致有问题。

按:第二队的“垄断”、“居奇”、“买空卖空”,于此可见。后来“杀傅案”真的发生了。我们试看看第二分队又是怎样的一个表现。

据陈恭澍回忆说道:

傅筱庵被杀的事,发生于十一日清晨三点多钟,早报上好像都还没有,晚报上全登出来了。而且有些报馆,早在中午时分就在各马路冲要地区贴出了“号外”。这件事千真万确,已无疑问。下午四时许,第二队的报告也来了,这是陈默同志把朱升同志护送到浦东安顿好了回到租界之后,口头上报告过赵圣队长(按:吉震苍的化名),再由赵圣用书面转到区本部来的。书面报告上所说的,和报上所刊载的大致相近,其细致处,报上所描绘的比报告中所述说还要详细。陈恭澍更说道﹕“第二队的报告内容非常简单,主要的是说朱升已完成使命,刻已安全脱险,正由陈默同志等护送至浦东途中,等到达安置后,再为详报。”

又:

电报发出后,不数日,戴先生复电到,全案发给奖金七万元。其中除朱升五万元照发外,另给奖第二队两万元。对事先未经核准一节只字未提。“上海区”除将五万元奖金转发第二队妥交朱升本人签收外,另两万元亦照一般规定发给第二队分配后报区备查。陈默把这五万元奖金交付朱升后,并安排他搭乘渔船出海,预定在镇海一带登岸,再转道前去大后方。至于朱升是否到了重庆,以及其后行止如何,笔者已无所悉。这件事也只能到此为止了。

前面所说的“军统”,是指沦陷区的“军统”,由于他们所处是“地下”状态,危险性高,所以上级的管束颇为宽松,碰到这样的机会,自然是靠山食山,靠水食水,所以像陈恭澍这样的长官也不便多问,以免生事。于是第二分队处理朱某的事,几乎是在他们垄断之中,长官陈恭澍也是莫奈伊何。但他们万万料不到的是:朱某竟能到重庆,更料不到后来朱某能亲向戴笠投诉。

许礼平:1940年伪上海市长遇刺的来龙去脉

陈恭澍

朱到重庆后的情况

朱到重庆后的情况有郭旭回忆文章说:

朱到重庆后,军统局发给他奖金伪法币三千元,并要上面所说那个姓杜的特务的本家杜醇(当时任重庆市公安第六分局局长)照顾他的住宿,月给津贴伪法币一百元及实物。朱领到这笔奖金后,在重庆张家花园开了一爿小型手工卷烟工厂。朱的津贴原来由我(当时任军统局会计室副主任)发交杜醇转发,后来朱每月亲来找我领取。有一次,朱来找我领取津贴,我询问他的家世和刺杀傅筱庵的经过,他把上面所说的情况告诉我,并说他到重庆前,并不知道杜是军统特务,当他离沪时,杜送给他一笔路费,只叫他到重庆找杜的本家杜醇,直到抵重庆后才知道军统局这个机关。最后他还痛哭流涕地说,他对不起老主人,辜负了老主人的嘱托。

到此,知道朱升源在重庆确是穷无所归。而军统之能给予帮助,几等于无。

但重庆的“军统”似乎和沦陷区的有所不同,他们用不着在钱眼上转,他们颇忙于为“刺傅案”开展览、演话剧,是要注重声威和假象,是“贪天功以为己力”,让世人知道他们是许多事件的幕后首功。曾任军统第八处处长的沈醉回忆说:

中美所本身并没有外勤行动组织,完全是依靠军统所领导的大大小小约八十个左右的行动总队、行动队、行动组和各种名称的破坏队、组等单位进行工作。戴笠把这些单位的“成绩”,一方面由军统局向蒋介石报功请奖,同时也由中美所向美国去汇报成绩,请求增补武器炸药等物资。梅乐斯多次受到奖励和不断得到升级,与这个组的工作成绩也是分不开的。当时军统一些在敌后和前线工作的行动单位,除了经常搞一点破坏铁路和公路的交通工作外,还经常在上海等地刺杀过一些像上海伪市长傅筱庵等汉奸的活动,也同样列为中美所的成绩。(见沈醉《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内幕》)

而“军统”经济研究室主任邓葆光《军统领导中心局本部各时期的组织及活动情况》一文则说:

特务处扩大为调査统计局的第二年。为庆祝,决定举行特务处成立八周年纪念大会(规定每年4月1日为成立的纪念日)。局长林蔚代表蒋介石来祝贺,全国各单位由负责头头亲自带领人员参加。大会展览各地各单位工作成绩,检讨各地工作情况,讨论当前问题与今后办法等等。外训班学生,还依照当年上海区暗杀汉奸维持会长傅筱庵的经过,编成话剧,登台表演,宣传特务机关暗杀技术的“机智”。(载《文史资料选辑》第八十六辑)

可见,“刺傅案”早已由“军统”上报邀功。他们“贪天功以为己力”,而且还嫌文字之宣传不足,便继之出以“话剧”,是把朱升源自发“杀傅”,当成是军统特务机关暗杀技术的“机智”和“政绩”了。对朱升源而言,这些做法和荣耀也是无可无不可,他不求名而得名,但却像介之推一样“弗言禄,禄亦弗及”,后来终于有机会得见戴笠。

这见戴笠的机会怎么来的呢?且看万墨林《沪上往事》所记:

一直到抗战胜利,杜先生(按:杜月笙)凯旋还乡,他才吿诉我:朱生到达重庆,不言不语,什么人也不找。他自食其力,摆个香烟摊维持生活。某日被杜先生的司机钟锡应看到了,报吿杜先生,说是朱生在卖香烟。杜先生连忙派车接他来,同时打电话通知戴笠先生。戴先生把他接过去,对于他的爱国热诚和功成不居,大为赞赏,送了他五万块钱,并且给他找了一个工作。

就是这缘故,令朱某见到了杜月笙,杜月笙是路见不平,要帮他一把,于是故意让朱某见戴笠,好借机投诉“冒功”、“冒领”的事。到此也要插话一句,朱某只是傅家的仆役,却和杜月笙的保镖老张、司机钟锡应混得如此之熟络,由此也看到朱某倒是个能“走动”的人。他该有他的气焰。纪晓岚诗“主人如虎仆如狐”,可以隐约概见的。

“朱升源呈词”

不过万墨林所记,又和后来朱某“呈词”微有出入。据我所藏朱升源重庆求助的卷宗,所呈全文是:

窃升源山东德州人,素性忠诚好义任侠。于民国廿四年随从傅逆宗耀字筱庵在沪。嗣因傅逆于事变后丧心病狂,认贼作父,出卖祖国,横行无忌。升源视此情形气愤填胸,思为黄帝子孙岂甘坐视国亡,群奸魔影蹂躏同胞,无所不用其极,更增升源敌忾之心,遂于民国廿九年十月十日上午四时,冒九死一生之险,毅然暗将该逆刺死以遂夙愿。旋因沪市情形复杂,环境特殊,思留此不死微躯再报效祖国,乃抛家别亲,只身奔走南北,历时七阅月,仍感无处容身。不得已赴浙,意图转往后方,以待时机。讵料于三十年四月间,行抵嵊县时,引起地方民团误会,曾被逮捕,转送江西上饶第三战区长官司令部,经再三审讯,始悉升源来历。蒙顾司令长官惠给旅费三百元,并着宪兵沿途护送。于三十年七月底始抵战都。不意八月三日转送卫戍总部军法处看守所(土桥王家祠堂),历时两月后获讯明开释。此升源来渝之经过也。升源此来虽历尽艰苦,险遭不测,而不稍萌怨。尤忆以报国心切,壮志未筹(酬),深恐有负父母及党国抚育之恩。且闻有不肖之徒曾假冒升源名义,请功领赏,似此情形至为痛恨。升源前曾据实呈核。当(尝)蒙戴委员笠召见,垂询甚详,并赐给国币壹万元以资制作衣物之用。嗣蒙谕准月支生活费玖仟元(军委会壹仟元、稽查处捌仟元)。惟在此生活高昂之渝地,领此有限俸金,实感生计无法维持,谨再据实赍呈,恳请钧座俯念下悃,赐予适当工作,俾可尽忠党国,藉苏生活艰困。迫切陈词,不胜翘首待命之至。谨呈秘书长吴(按:吴铁城)。

这似乎是故事的结局了。这呈词,是该案第一手资料,呈文中,没有邀功,没有要求践承诺。只有无奈地申诉,被人冒领奖金,但又无法确指。他逃亡路上历数省长途,历时七个月,而戴笠召见垂询也只给国币一万元以资制作衣物。


许礼平:1940年伪上海市长遇刺的来龙去脉

朱升源呈文(一)

但这和郭旭所记稍有不同。郭旭的回忆文章说:

1946年夏,杜醇由重庆调任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局长(上海解放前夕调任黄浦分局局长,后似逃往台湾),朱升源将他所开的手工卷烟工厂结束,随杜来沪,由杜介绍到某卷烟工厂工作(厂名我不知道)。同年10月间,伪军统局改组为国防部保密局,因缩减编制经费,朱升源的津贴即予停发。朱到南京领资遣费时,曾到我家看我,适我不在家。从那以后,朱和伪军统即无关系,他后来的情况我就不知道了。

在郭文所记当中有最动人的一幕,郭氏记下了朱某人那一声哭诉:“他对不起老主人,辜负了老主人的嘱托!”

许礼平:1940年伪上海市长遇刺的来龙去脉

朱升源呈文(二)

“军统”中的地下党

故事到此未完,翻读上海市地方志革命烈士传记(卷二十)中陈默小传,内云:

陈默,(1913-1949年)字冰思,……上海沦陷后,任国民党别动队大队长,曾率部属处决上海伪市长傅筱庵,被日军通缉,旋赴重庆参加军统组织。民国三十二年,秘密返回上海。次年任抗日先遣总队总队长,发展部属四百余人,至浦东地区活动。……陈拟将部队拉往四明山区,借旧交欲策动国民党上海海巡大队长封企曾反正,被封密告出卖。民国三十八年2月带队从鱼市场码头出发去浙东时被逮捕,解往国防部保密局。同年4月27日被秘密杀害于上海。9月6日,中共上海市委证明其为中共正式党员。1950年追认为革命烈士,遗体葬于虹桥公墓,后移葬于上海烈士陵园。

至此方知当年军统第二分队队长陈默是中共地下党员。此小传所云为诸词典所无,得此令陈烈士事迹大白,诚为快事。唯当中有“上海沦陷后,任国民党别动队大队长,曾率部属处决上海伪市长傅筱庵”,此数语似应商榷。大概开国之初,诸事草创,匆匆要为烈士作追认,事属难能。而作调查的人,大抵是听了当时“军统”的“锄奸”宣传而受误导,于是有“率部属处决上海伪市长傅筱庵”的说法。这颇似近时国内的抗战神剧一样不可思议了。

至于当年的“冒功”、“冒领”,这些事只能是集体作弊。陈默是队长,不能辞咎。但也不能全都归咎于他。他是中共地下党员,要是不依“潜规则”,处处立异,把队员的衣食断了,那日后的重要工作就难以展开了。但陈恭澍提到陈默时是这样说:

“第二大队”有一个分队长名陈默,我在职的时候因为他工作表现好,所以记得他的名字,可是并不认识。后来我有难逃到浦东,恰巧投奔到由他指挥的游击总队。抗战胜利后他在上海很出过一阵风头,可惜好景不长,为了一桩很不值得的事,只落得厄运当头,以身殉法。他如果不是刚巧陷于一阵整肃旋风里,当不致死。

许礼平:1940年伪上海市长遇刺的来龙去脉

朱升源呈文(三)


引用资料说明

朱升源的生平和“杀傅案”的梗概说过了,虽然是斧影帷灯的不大分明,但限于文献之不足征,该说的都说了。但资料的引用,似乎有向读者交待的必要。


陈恭澍的回忆录《上海敌后抗日行动》,1984年由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出版(内地有2010年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简体版,易名为《军统第一杀手回忆录(贰)》)。陈是当时军统上海区的主持人。陈氏之文基本据实作录,虽然他自诩:其办理傅案是“层次分明,虽然有些遗漏了的细节,但却一无矛盾”,但究其实不只是层次有不清,而且段落结构也有失去连接之处。陈文只着重于上海,对于朱某到重庆后的事就阙如。


郭旭的回忆《汉奸傅筱庵之死》见载于《上海文史资料文库》。郭旭当时为军统局会计室的副主任,故朱升源在重庆时得以多次和郭相见并谈及案情。后郭氏洊升至国防部保密局重庆办事处处长。郭文只详朱在渝的情况,在沪之事只属耳闻,往往不实,甚而把违反常识的事都掺进去。如说到朱升源曾屡劝傅筱庵勿当汉奸等语。稍具常识都知为不可能。试想,十岁开始当童工,而没受过教育的杂役朱某,不受责骂已经难得,竟能出言屡劝比他大二十多岁的主子不要再当汉奸?这长袖善舞且又新为上海市长的傅筱庵,无论知识、智慧、经历、地位、年纪都和朱某悬殊,能有相劝的资格吗?这是比国内的抗日电影还要“神”的情节。哪怕是出自朱某口述,但郭氏执笔,还是应加过滤的。


《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内幕》作者沈醉,时任军统第八处处长。文中透露出军统做假样板的目的和手法,其中两句重要的话是:“除了经常搞一点破坏铁路和公路的交通工作外,还经常在上海等地刺杀过一些像上海伪市长傅筱庵等汉奸的活动,也同样列为中美所的成绩。”是军统冒功的证明。


《军统领导中心局本部各时期的组织及活动情况》,作者邓葆光亦是军统高层。是他在文中透露:“还依照当年上海区暗杀汉奸维持会长傅筱庵的经过,编成话剧,登台表演,宣传特务机关暗杀技术的‘机智’。”


《上海市地方志》,载有陈默小传。此传虽然有商榷处,但大醇小疵,它昭示的一些事实,为诸书所无。


万墨林著《沪上往事》,1973年6月由台湾中外图书出版社出版(2013年台湾秀威版易名为《谍战上海滩》)。万是杜月笙的表弟和侄女婿,又是抗战间杜驻沪代表兼大管家。从事沪上抗日地下工作。万虽不通文墨,但记忆力极强,所记“刺傅案”翔实可靠。


陈存仁著《抗战时代生活史》,是唯一揭露朱某“个人的感情”的记录。陈是当年上海名中医,惯为上层人家“外诊”,见闻甚多,且往往是传媒所不敢公开者。


“朱升源呈词”,这是朱升源唯一的本人记录。且具见其本人照片及政府各部门的批语。对研究“刺傅案”是必不可少的资料。以此更可更正许多不尽真实的讹传。


“刺傅案”令朱升源不求名而得名,但也“不言禄,而禄亦弗及”。他“五步流血”,接下来数千里的逃亡,而关山险阻,牢狱随之,正合了“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这句老话。最后到了重庆,景况也很差。“刺傅”如果算是功劳,但功劳早已被“上海第二分队”的人冒领,赏格自然是取消了。这事情当是小酒店的杜某介绍他到了重庆找他的乡亲,经由这乡亲为之查证了告诉他的。他靠卖香烟为生,结果让杜月笙的司机认出,导致杜月笙带他见戴笠,但慰诲有余,而实惠不足。他憋不住,要向当局呈词,这呈词就成了他留给世上的唯一证物。英雄失路,就是这样子的。人说秦琼卖马、杨志卖刀,但朱升源连刀、马也没有了,最后消失在人海……朱升源的故事到底是出于公义抑或私愤?郭旭的话、军统的宣传、朱升源的自白,都是出于公义。但公义和私愤并不矛盾,是可以兼容,也可以合一的。我看朱升源的故事就有很大的“个人感情”的成分。但“公义”说之铺天盖地,他也乐于屏隐了自己的感情,不想当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人而已。要是他日有人能把这故事拍成电影或电视剧集,也该会很感人的。

责任编辑:李德全 CM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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