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麦牌”看红军纪律:凭牌向任意红军部队要粮款

新华社 2017-02-24 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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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朱德在四川冕宁发布《中国工农红军布告》:“红军万里长征,所向势如破竹;今已来到川西,尊重彝人风俗。军纪十分严明,不动一丝一粟;粮食公平购买,价钱交付十足。”布告以朗朗上口的通俗语言,宣传了红军的政治主张和铁的群众纪律。

严明纪律规定在先

1934年10月9日,红军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巩固部队准备长途行军与战斗的政治指令》,指出要“保证部队与群众的正确关系,加强地方工作与资材的收集,坚决与脱离群众、破坏纪律的现象斗争”。

长征开始后,红军制定了一系列纪律规定。1934年11月7日,《红星》报刊出《创造争取群众工作的模范连队》的文章,向各部队提出“不乱打土豪,不乱拿群众一点东西”“不私打土豪,打土豪要归公”“损坏了群众东西要赔偿,借群众东西要送还”“不强买东西,买东西要给钱”等7项号召。

1935年1月,总政治部发出布告,指出:“红军是有严格的纪律性的军队,不拿群众一点东西,借群众的东西要送还,买卖按照市价。如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每个群众都可到政治部来控告。”

过草地前,红军粮食供应十分紧张,为保证最低限度的粮食需要,中革军委和总政治部除要求部队节约用粮外,对向群众收集、购买粮食下达了许多政策性很强的通知和规定,《关于收集粮食事的通知》《关于粮食问题的训令》《关于在松潘筹借粮食的规定和办法》,反复强调在粮食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更要严格执行纪律。

老乡粮缸里留银元

红军长征远离根据地,行军所需粮食大都在所到之地筹集。途经的西南和西部偏远地区,老百姓听信国民党反动派的欺骗宣传,将家里的粮食和牲畜藏起来,躲进深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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