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是一支哪里最困难就在哪里战斗的特殊部队,虽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在部队建设上仍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原则。
基建工程兵的建设方针是:“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自组建之日起,基建工程兵的足迹踏遍了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
在工程建设中,基建工程兵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以顽强拼搏、勇于创业的精神,相继完成了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单项工程130多项;探明了一批铀和黄金矿床;在首都建设中完成了北京地铁、首都机场、毛主席纪念堂、二环路及公共建筑和住宅建设工程等;完成了华北、东北、西北和西南等地220余万平方千米的水文地质普查任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资料;修筑和改造新疆、青海、四川、陕西等地战备公路33条共2300千米,桥梁260座;参与唐山抗震救灾行动,连夜开赴灾区,出动人员1.4万、汽车500多辆、医疗队28个;成建制调集部队支持深圳特区建设……
在完成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基建工程兵部队涌现出了一批批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直面改革,服从大局,争当表率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和平与发展逐步成为时代主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决定,要求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形势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整个军队体制结构也需要与此相适应,作出针对性调整。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善变则兴,缓变则衰,不变必然落后挨打。1980年8月15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央军委精简整编军队的方案,军队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次大裁军号角的吹响,1982年1月,总参谋长杨得志传达了军委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指示。
同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决定》正式下发,基建工程兵部队按系统对口集体转业。
1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基建工程兵撤销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的《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实施方案》。1983年11月,基建工程兵领导机关正式撤销。至此,作为一个兵种的基建工程兵完成了其自身的历史使命。
然而,对于当时拥有30多万官兵(近6万干部,1万职工,27万多战士),30亿元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承担着800余个工程建设项目,还担负着全国1/3的铀矿地质勘探生产和部分水文地质、黄金地质勘探生产任务的一支部队来说,被撤销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命运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