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难度大,军地难协同。西安兵马俑景区查处假军人事件曝光后,有媒体专访西安市钟鼓楼博物馆副馆长唐根忠,他表示,检票人员无权检查和扣留部队证件。的确,由于军队工作的特殊性,军队证件无法与地方在信息上实现对接和共享,导致地方无法检验军人证件真伪,更无从对伪造和持有证件人员进行举报和惩处。
纠察力量薄弱,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以云南省红河州为例,仅有蒙自警备司令部一个数十人的纠察分队具有执法权,但所辖13个县(市),范围广,人员多,纠察起来很多时候都有心无力。同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范,对一些破获的涉军造假使用者大多只能移交地方公安部门,难以形成威慑作用。
对于涉军造假案件的查处,涉及军地双方,但在具体管辖、取证、处罚等环节上,存在协调沟通、信息互通、工作衔接等难题。而在实际司法实践当中,制售假证的违法犯罪人员一般判处3年以内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军制假利润高、风险小、处罚轻,无形中给了涉军制假不法分子一定的生存空间。
售卖假军服牟取利益。2014年,云南省军区纠察人员在昆明火车站抓获一名穿假军服行骗的男子。据该男子交代,自己的假军服、假军衔是在某购物网站上的一家网络店铺购买的。省军区及时将案情向地方公安部门通报,军地联合成立专案组,顺藤摸瓜,打击网络销售假军服的违法行为。
多措并举剥下“伪装色”
军人证件是军人身份的证明。制售假冒军队证件,不仅破坏军人形象,扰乱社会秩序,而且影响军地关系。在国家和军队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遏制假证假牌泛滥之势。
量刑明确,严肃惩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和第三百七十五条等已有明确规定,但还需尽快出台配套的司法解释,以增强实际可操作性。具体可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该罪的量刑情节进行细化,提高涉军制假售假用假的违法成本,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军地携手,严格执法。军地双方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努力形成打击涉军造假的合力。要定期组织车站、旅游景区等执行军人优待政策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如何识别军人证件等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他们鉴别真假军人证件的能力。同时,由警备纠察人员在车站、旅游景点等军人证件使用较多的场合,与地方公安人员进行联合检查,彻底使伪造证件无处可用。将制假用假者信息纳入到个人征信系统的公共记录中,从源头上遏制使用假证骗取优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