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贸易公司骨干成双料间谍被抓 温柔攻势下的深渊。在一场涉外酒会上,张某遇到了自称卢卡斯的A国外交官。卢卡斯夸奖张某外语流利、业务精通,两人相谈甚欢并互留了联系方式。几个月后,卢卡斯请张某帮忙翻译几页技术资料,并支付了几百美元酬劳。张某欣然接受,未意识到自己已踏入陷阱。

此后,卢卡斯频繁找张某翻译资料,并提供丰厚报酬。随着往来增多,卢卡斯开始旁敲侧击,询问敏感问题,如公司进口哪些装备及与其他军贸公司的分工情况。尽管张某逐渐意识到对方可能是间谍,但在金钱诱惑和侥幸心理下,他继续与对方合作,从口述信息到提供纸质合同,累计收受数万美元。

张某赴B国出差时,在签证处遭遇刻意刁难,B国大使馆工作人员迈克出面解围,张某心生感激。不久后,迈克将助理萨拉介绍给张某,称两人可以多交流。萨拉通过聊天逐步拉近关系,随后以“帮忙搜集资料”为由提出更为敏感的要求。萨拉亮明自己是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的身份,要求张某提供我军贸武器装备等敏感资料。张某明知危险,但为了对方许诺的帮助和金钱诱惑,仍选择为其服务。

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张某与两个国家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连,依法对其实施抓捕。到案后,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后悔莫及。
张某案揭示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常用的手段,他们通过感情拉拢和金钱收买,从“偶遇”建立联系,再以小恩小惠降低戒心,试探性索要非敏感信息,最终获取核心机密。对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坚决筑牢思想防线。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守好反间防谍的第一道关口。无论对方以何种名义相求或利益相诱,只要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敏感信息,必须坚决予以回绝。《反间谍法》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立功表现者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在境外受胁迫或诱骗参加间谍组织,及时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者,可以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