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此前日本自卫队就将澳军列为了“保护对象”,待遇跟美军一样。
考虑到日本是一个存在死刑的国家,澳大利亚担心本国军人在日本犯下重罪后被判处死刑,因此双方的军事协议迟迟无法签署。
日方的这一让步,无疑为日澳军事协定的签署,扫清了最后的障碍,这也充分说明,在遏华的问题上,日本的态度异常坚决,宁可自己“屈辱”,也要将遏华进行到底。
目前,日本和澳大利亚两国政府正围绕自卫队与澳军联合训练等的《互惠准入协定》(RAA)的缔结磋商,拟规定在举行联合军事演习和进行其他军事行动时,派遣国对执行公务中的犯罪才拥有审判权,而军人休假时将处在接纳国的管辖之下。
这也意味着澳大利亚军人以后在训练等活动期间即便在日本境内犯下重罪,也很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这待遇妥妥对标了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