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阵”召集人陈皓桓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大公报》已经为“民阵”列举了五宗罪状。
罪状1 非法组织 19年无注册
“民阵”成立19年,没有依照香港的《社团条例》注册为公司或合法社团,一直是非法组织。
罪状2 借用户口 疑涉洗黑钱
“民阵”一直没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在筹款时不断借用团体成员账户,以致账目相当混乱,甚至逾500万的捐款不知去向。
罪状3 恶行累累 涉违国安法
“民阵”勾结外国势力破坏特区政府施政。2020年12月,“民阵”伙同“支联会”等26个团体去信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要求联合国就多宗所谓“酷刑”进行调查。
罪状4 内外勾结 践踏“一国两制”
民阵的召集人及副召集人曾接受过NED(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培训。如,2013年4月,NED等在台北举办“第八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获邀参加的就有时任“民阵”召集人杨政贤。
《联合早报》还曾披露,NED曾资助“民阵”举办游行,被香港有关方面调查。
2019年,“民阵”去信61个外国驻港总领事馆及欧盟驻港澳办事处,鼓动各国发出针对香港的旅游警示,并公然诋毁“一国两制”。
罪状5 非法游行 涉煽惑暴乱
在修例风波中,“民阵”一直是“揽炒”黑暴的乱港平台。
2019年6月9日,香港修例风波爆发的第一场大规模游行就是由“民阵”发起的。此后“民阵”发起的游行演变成了骚乱,有暴徒冲击立法会大楼、围堵中联办,与警方发生冲突。
“穷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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