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特别是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所谓“制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国政府对这种霸权主义行径予以严厉谴责,社会各界人士纷纷表达强烈义愤……
今年全国“两会”前后,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认为国家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外国制裁法,为我国依法反制外国歧视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6月10日表决通过,7月份第一次动用,说明了什么?
第一,中国早有准备。不然,制定法律干什么?
第二,中国就是要反制。果然,第一个反制的就是美国。
第三,中国更有决心。这部法律,就是从国家立法的高度和力度,进行更系统、更彻底、更有力的反制,以捍卫国家尊严和核心利益!
看一下被制裁的7个美方人员和实体:
前美商务部长罗斯、
美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USCC)主席卡罗琳·巴塞洛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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