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报告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2-12-15 2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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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报告

在直播间是否可以任意翻唱歌曲?街头免费演唱他人歌曲并录制短视频上传网络,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想要获得歌曲授权,何种途径最为有效?

为更好服务首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完善网络音乐市场良好生态构建,12月1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此类纠纷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主持。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报告

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赵长新通报纠纷审理情况

自2018年9月9日建院至2022年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案件4560件,同期审结4046件,被许可人为主要起诉主体,平台运营商为主要被诉主体,案件调撤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

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案件

主要特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音乐侵权形式呈现多样化特征,赵长新介绍了六种常见的侵权行为,他表示在线音乐平台传播未经授权的歌曲、网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未经授权翻唱歌曲或将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短视频中未经授权翻唱歌曲或使用他人歌曲作为背景音乐、音乐素材平台未经授权提供铃声下载和伴奏音乐、在线卡拉OK平台未经授权提供“K歌”服务、智能产品内置软件中存储未经授权的歌曲并可进行播放等,都是较为常见的网络音乐侵权行为。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报告

“当事人调解意愿强,也是此类案件的特征之一,这也促使我们不断深入探索音乐版权纠纷的诉源治理,积极促进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源头化解,尽可能以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方式实现创作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赵长新介绍,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案件调撤率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保持在80%左右,且在原、被告相同的批量案件中,通过调解在审案件,促进双方就未进入诉讼程序案件一并达成和解的情况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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