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何东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出席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图为发布会现场。侯裕盛摄
一、起草《意见》的基本原则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在财税金融、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打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组合拳”,强力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解忧纾困。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起草了“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
在起草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党和国家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相应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二是增强系统观念,注重协同配合。比如,为配合相关部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在第三部分配套提出了相应的审判规则。三是坚持法治思维,具体措施以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为依据。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措施。五是务求好用管用。为更好指导各地法院开展工作,《意见》既提出了一些理念性、指引性的意见,也规定了大量的法律适用规则,以便于实践操作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