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不能简单地将查封的足值财产一拍了之,执行工作要把背后的隐患尽可能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好,这就需要法官有预见性,通盘考虑
●案件涉及的债权人多,只要有一个不同意,案件就没有办法推进。一些广西壮族自治区外的债权人担心贺州中院优先处理本地案件,在看到整个执行过程的规范后,态度发生了转变
●善意文明、规范高效是办理案件贯穿始终的理念。近年来,贺州法院持续以高度负责工作态度、高效高质的工作作风,维护贺州社会经济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马艳
□本报通讯员胡弓
□本报实习生樊柳孜
1月6日,坐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马江镇的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一片繁忙景象。工作人员热火朝天地将PCB板运至码头,向全国各地发货。今年,他们计划产值3亿元。
这是《法治日报》记者走进贺州市临港(马江)产业园4个千吨级泊位码头看到的一幕。
谁能想到,就在半年以前,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所在地还破败不堪:此前的公司因管理不善,停产后厂房、机器、林木等闲置荒废,拖欠债务数亿元。
“资产得以盘活,最感谢的就是法院。”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戴大旺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瘫痪”企业如何在短短半年之内“腾笼换鸟”?法院在这中间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记者深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了解背后的执行故事。
“谋”执行促案结事了“快”字诀促危机化解
在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接管之前,该厂区属于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
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曾是贺州知名龙头企业,2010年建厂,面积近300亩,设备从德国进口,技术在全国领先,为当地提供300多个就业岗位。近年来,因公司管理不善,自2018年开始停产,厂房、林木等优质资产被迫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