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将胡敏信访案纳入“惠民暖心”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目标案件范围,对该案落实包案化解责任。随后,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成立党组书记、院长带队的工作专班,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房屋回购”和解方案,胡敏就此息诉罢访。
2021年,江西高院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惠民暖心”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而长期难以执行的疑难复杂案件、重点涉执信访案件以及影响群众获得感的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等五类案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案件胜诉当事人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此次专项行动共执结目标案件4万余件,执行到位47亿余元,司法救助308人,救助金额704.4万元。
针对被执行人涉嫌转移、隐匿财产的执行案件,江西高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深挖被执行人违法犯罪线索,固定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证据,通过公检法机关相互配合,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长效机制,快速、精准、重拳打击拒执犯罪行为。
在林甲与丁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判令丁乙返还林甲2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丁乙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丁乙未如实申报名下房产并将该房产转移至儿子名下。经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渝水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丁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统计,“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共搜查1441次、拘传8117人次、拘留1414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45件271人,刑事自诉追究拒执罪128件158人,执结案件1.63万件,执行到位12.03亿元。
此外,江西高院还通过挂牌督办、专项督办、执行协调等方式,推动化解一批疑难、复杂涉金融机构债权案件;与省侨联、省非公企业维权中心等建立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升级打造“法媒银”平台3.0版,建成多功能、全方位、立体式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平台;创新建立执行通知书前置、追究拒执罪预告知等工作机制,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在省级层面率先建立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