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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免征三年保险保障基金

银保监会: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免征三年保险保障基金国际金融报记者唐烨4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消息,将对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继续免征三年保险保障基金,免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表示,该举可进一

星期三 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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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免征三年保险保障基金

国际金融报       2019-04-03 09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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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保监会: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免征三年保险保障基金

  国际金融报记者 唐烨

  4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消息,将对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继续免征三年保险保障基金,免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银保监会表示,该举可进一步支持大病保险业务的健康、持续经营,降低运行成本。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银保监会表示,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险运营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已实现省(区、市)全覆盖,实施以来不仅大幅提高了参保患者的保障程度,增加了百姓的获得感,大大减轻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而且有力支持了脱贫攻坚和政府民生保障职能的提升。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商业保险能通过降低大病保险运行成本、维护基金安全、完善医保目录、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等多种途径改善大病保险运行。继续免征三年保险保障基金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运行成本,显示了监管部门明确的支持态度,提高了公司承办的积极性。

  银保监会表示,2015年至2017年,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免缴保险保障基金7.68亿元。免征保险保障基金政策切实减轻了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税费负担,有力地支持大病保险业务持续、健康运营。

  实际上,大病保险因关系民生,运营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一般是保险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盈亏波动的幅度也很大。

  据了解,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费率按照保费收入的0.26%缴纳。王向楠表示,免除缴费,反映出监管机构的支持态度。

  目前,具有大病保险承保资质的险企一共有32家。

  其中,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人身险公司共17家。包括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财产险公司共15家。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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