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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理财学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

  投服中心邮箱:qy360@isc.com.cn   上海证券报股民学校邮箱:okxzls@ssnews.com.cn   小费阿姨:小钟老师,可算又遇到您了!之前我参加了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参会过程中,我还发现了一些问题

星期一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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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理财学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

上海证券报       2018-10-22 15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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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股民学校邮箱:okxzls@ssnews.com.cn

  小费阿姨:小钟老师,可算又遇到您了!之前我参加了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参会过程中,我还发现了一些问题,想向您请教一下。

  小钟老师:好呀,您有什么问题请尽管问。

  小费阿姨:小钟老师,我发现有不少基金持有人没有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能因为参与的人太少而无法召开吗?

  小钟老师:法律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才可以召开。如果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基金份额低于这个比例,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

  小费阿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对哪些事项进行表决呢?

  小钟老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商讨和解决发生影响基金当事人的权益或其他重大事项,如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等。

  小费阿姨:一家基金可以不设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吗?

  小钟老师: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是《基金法》的要求,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的设立有助于加强基金治理,有助于保护持有人利益。依照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基金合同约定等职权。日常机构,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组成,其议事规则,由基金合同约定。

  小费阿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我们可以讨论表决基金具体的投资管理的问题吗?

  小钟老师:这是不可以的哦。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小费阿姨:小钟老师,我有些担心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侵害我们这些持有人的权益。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小钟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了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不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可以进行罚款、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等措施。这个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如果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确实损害了持有人合法权益,可依法提起诉讼。

  小费阿姨:小钟老师,真是太感谢啦!

  小钟老师:不客气。下面,我们请孟博士为您详细解读下相关法律法规。

  孟博士解读: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六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四十七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三)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四)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五)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八条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

  (四)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五)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前款规定的日常机构,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组成;其议事规则,由基金合同约定。

  第四十九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第一百三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不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

责任编辑: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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