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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一年,下阶段将提高涉外诉讼便利化程度

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一年来,共受理案件6600余件,标的总额超过1100亿元。 案件主要类型涵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具有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等特点,对确立裁判规则有很大帮助

星期四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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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一年,下阶段将提高涉外诉讼便利化程度

第一财经       2019-08-22 09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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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一年来,共受理案件6600余件,标的总额超过1100亿元。

案件主要类型涵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具有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等特点,对确立裁判规则有很大帮助。

以全国首例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群体性纠纷示范案件为例,该案件涉近千名股民起诉索赔已上市公司约1.69亿元,呈现出了虚假陈述、群体纠纷等特点。

“案件判决其中最多的一名投资者获赔18万余元。”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此案在之后上诉到高级民法院且维持原判,更说明了其审判的合理性;未来,我们也会将探索全链条的审判规则,并引入到平行案件的专业调解和司法确认中去。”

上海金融法院于8月21日举行成立1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金融审判的十大典型案例、五大工作举措、十项创新机制,对行业具有借鉴作用。

上海金融法院提出的10项创新金融审判机制也颇具意义。比如,推进“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金融纠纷化解机制。为妥善化解群体性证券纠纷,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金融法院首创了示范判决机制,其在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解决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还有“大统小分、一专多能”随机分案机制、1+3+3专业化审判机制、法官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大宗股票执行处置机制和金融风险司法防范预警机制等。

赵红透露,下一阶段,上海金融法院一方面要扩大金融涉外司法管辖权,另一方面也要同步提高涉外诉讼的便利化程度,包括程序便利化、信息化建设等,吸引更多外方当事人来上海金融法院办理诉讼;同时还将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外案件,充分尊重当事人合同的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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