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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车辆免收通行费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星期五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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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车辆免收通行费

第一财经       2019-08-09 17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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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根据通知,“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此外,通知还提出四项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其中包括安装ETC车载装置、指定位置申请查验、建立“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及运输信用体系。具体为: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未申请查验的,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经查验属于混装、假冒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处理。出口收费站外广场暂不具备查验条件的,可继续在收费车道内实施查验。

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网络或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

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并将有关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外公开;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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