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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选择性贷款现象严重

在历经改革开放40年的摸索试探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于加快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星期一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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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选择性贷款现象严重

第一财经       2019-07-08 09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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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经改革开放40年的摸索试探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于加快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7月6日,在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举办的2019年农村普惠金融研讨会上,由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社科院农发所、北京惠农兴业农业研究中心等单位研究人员组成课题组发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研究》给出前述评价。

报告称,中国农村金融有着显著特点,比如中国农村经济具有小农经济分散和低效益的典型特征,这使得实行严格风险控制和追求收益的市场化金融体系很难真正扎根农村、服务“三农”。

在长期政策推动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农村金融主体始终处于被动地位,配合参与政府政策的实施,带有明显的政府行政干预色彩。由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改革要求银行以利润为目标,故大多数银行将资金转投至风险低、利润率高的城市地区,而不是农业风险客观存在的农村地区,因此多年来,“以农补工”的发展战略造成农业基础设施落后。

对于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该报告提到,一是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不足。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主体之间缺乏充分的竞争,银行在农村设立的网点有限,剩余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农业信贷门槛高,授信额度小,这使得农民对正规金融的依赖度很低。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主要向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贷款,很少向农户贷款,能够提供信贷服务的农村金融组织资源缺乏。

二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选择性贷款现象严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分支机构基本覆盖了广阔的农村地区,但其出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进行了选择性贷款,导致一般农户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不断降低。

三是城乡发展差距突出,金融资源重城市、弱农村趋势更加凸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存在城乡市场隔绝、收入差距大、市场发育不完全、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问题,这直接导致了逐利性的资金不断流出农村,农村金融资金供给不足,加剧了城乡发展差距,使得农村金融的区域弱势性更加凸显。

报告认为,经过长期的农村金融改革,我国已经形成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但由于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提高,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尚不完善的农村金融对现代农业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比如,农村资金向城市回流,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无法满足“三农”的要求。再比如,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为粮食收储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企业客户,不对农户个人提供金融服务。

此外,金融机构鉴于农业风险高的特性与其盈利目标冲突,使得其对农民的放贷意愿降低,这一举动无疑加剧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短缺现状。

由于农村金融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阶段农村金融与现代农业的发展呈现出不匹配的现状,是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金融业改革不彻底等原因造成的。作为现代农业的主力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小农户脱贫致富、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报告认为,要使农村金融能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需要进一步缩小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产生的资金供需缺口,建立一套能够准确反映现代农业发展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就变得极为重要。通过系统梳理和探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的演化机理和提升策略,既是研究涉农融资约束的重中之重,也是建立健全农村信用评价体系、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践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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