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 酒业 证券 产经 房产 银行 保险 科技 消费 证券

管网改造谋划不够而非投入不足 武汉南湖污水直排污染严重

湖北省武汉市号称“百湖之市”,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就有166个。但2018年11月12日至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湖北武汉市督察发现,该市湖泊水质近年来不仅没有改善,反而进一步恶化

星期一 2019.05.06
长按二维码 阅读全文
×
Loading...

管网改造谋划不够而非投入不足 武汉南湖污水直排污染严重

第一财经       2019-05-06 17 : 15
A+ A-

湖北省武汉市号称“百湖之市”,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就有166个。但2018年11月12日至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湖北武汉市督察发现,该市湖泊水质近年来不仅没有改善,反而进一步恶化。

今天(6日)召开的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会上,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在通报督察意见时表示,武汉市南湖整治严重滞后,截污治污落实不力,大量污水直排,湖泊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南湖是武汉市第三大城中湖,面积约7.67平方公里,汇水区面积37.44平方公里。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武汉市166个湖泊中,2015年水质优于Ⅲ类的仅占4%,劣于Ⅴ类的占比高达23%,与2013年相比,30个湖泊水质变差。

湖北省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持续推进雨污混错接及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深入推进“水十条”重点任务落实,加快城中湖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武汉市建成区2017年底前应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但督察发现,武汉市湖泊水质近年来不仅没有改善,反而进一步恶化。全市166个湖泊中,2017年水质劣于Ⅴ类的多达48个,占比高达29%,比2015年增加11个。其中,南湖水质从2006年至今均为劣Ⅴ类,水体长期富营养化,每年都有“水华”事件和死鱼现象发生。

督察组介绍,湖北省督察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启动南湖治理工作,但武汉市2017年9月审议通过《南湖水环境提升规划方案》后,配套的南湖水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直至2018年9月才经武汉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并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批后方可实施。

因规划方案措施粗放、标准过低,可操作性差,武汉市政府2018年8月又出台实施《南湖水环境提升攻坚工作方案》,11月出台《武汉市南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由于部署滞后,实施启动晚,整治工程至今无一落地。

2018年前三季度,南湖水质仍为劣Ⅴ类,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分别比2017年上升17.6%、13.3%、7.2%。

督察组介绍,因南湖地势低洼,长期以来,周边主管网和提升泵站建设滞后,雨污不分、混排漏排问题突出。为此,南湖水环境提升攻坚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9月底前,消除南湖周边污水直排入湖现象;2018年底前,实现南湖全面截污。

但督察发现,排口截污整治工作推进严重滞后,南湖雨污分流率不到30%,环湖43个排口中,有17个明显混有大量生活污水。虽然部分排口(闸口)建了截流坝(闸),但仍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溢流排放。

抽查发现,民院闸是南湖最大的一个排闸,是周边8个住宅楼盘和3所高校的雨污混流排口。现场检查时,大量污水正在直排,臭气熏人,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高达168毫克/升和15.4毫克/升,群众反映强烈。

周边幸福村闸、茶山刘闸、南湖名都花园截污涵闸和刘家嘴闸也存在污水直排问题,直排口周边区域水体黑臭明显,取样监测发现,水体氨氮浓度最高达21.1毫克/升,与督察整改方案要求的全市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和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相差甚远。

“建设运营粗放,‘治污’反成‘排污’。”督察发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量污水长期直排南湖,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380毫克/升,是武汉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浓度的两倍多,污染尤为突出。

为临时解决污水直排问题,该校建成一套污水应急处理设施。但督察组暗查发现,该校排口正在直排污水,污水应急处理设施停运,操作人员还将设施内污泥直接外排,经湖边草坪流入南湖,“治污设施”却成“排污设施”,性质十分恶劣。

此外,抽查发现,武汉市2013年以来新建成的小区中,有51个存在污水直排问题,其中江夏区豹子山街附近,每天有几千吨污水靠自流或者潜水泵排入黄家湖湖边塘,导致湖边塘水质污染严重,氨氮、总磷浓度分别高达7.5毫克/升、1.32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2.75倍、5.6倍。

李家祥表示,武汉市对全市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截污治污等重点任务统筹谋划和监督指导不够,导致督察整改落实不力。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责编:刘展超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未经第一财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责任编辑:CF001
点击阅读全文(剩余0%)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