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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听风云奇葩版:天翔环境副总弟弟偷听电话炒股巨亏

去年6月~7月,天翔环境接连公告收购4家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在此之前的5月,即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天翔环境副总余某的弟弟余明曾通过疑似“偷听”哥哥电话获得内幕信息的方式,买入20.9万元天翔环境的股票。

星期三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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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听风云奇葩版:天翔环境副总弟弟偷听电话炒股巨亏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5-29 17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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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听风云”奇葩版:偷听电话炒股巨亏,仍被认定为内幕交易遭重罚!

每经记者王海慜每经编辑何剑岭

以往内幕交易往往是一些市场中人谋取非法所得的一条路子,而以下这桩内幕交易案当事人的经历真的可以用“偷鸡不成蚀把米”来形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重庆证监局今日(5月28日)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披露了这一奇葩事件的原委。去年6月~7月,天翔环境接连公告收购GAT、Viscotherm AG、中德西拉子及德阳阿维斯等4家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在此之前的5月,即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天翔环境副总余某的弟弟余明曾通过疑似“偷听”哥哥电话获得内幕信息的方式,买入20.9万元天翔环境的股票。

不料利用“消息”买股并没有给余明带来任何收益,反而大亏近10万元。这还不算完,由于余明的内幕交易情节证据确凿,重庆证监局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这一来一去,余明的这起内幕交易不仅要亏光20.9万元的本金,还要倒贴近4万元。

一连串收购背后暗藏内幕交易

去年6月~7月,创业板公司天翔环境接连发布了拟收购GAT、Viscotherm AG、中德西拉子及德阳阿维斯等4家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这一连串的收购背后却暗藏着一桩让人哭笑不得的内幕交易案。

重庆证监局今日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披露了这起内幕交易的原委。在天翔环境发布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前的2018年4月底5月份,天翔环境副总经理余某的弟弟余明获得了这些内幕消息,并于2018年5月23日(即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以10.45元/股价格买入天翔环境股票2万股,成交金额20.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余明获取内幕交易的方式疑似为偷听了哥哥的电话。重庆证监局发布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相关描述为:“在2018年4月底5月份,当余明哥哥余某(天翔环境副总经理)回父母家探望时,余明在旁边听到了余某打电话商谈天翔环境重组收购德国欧绿保项目的事项。”

副总弟弟“偷鸡不成蚀把米”

不过,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这些疑似通过偷听得到的“消息”,并没有让余明尝到任何甜头,反而大亏近10万元,根据20.9万元的本金来计算,这一亏损幅度近50%。这还不算完,由于余明的内幕交易情节证据确凿,且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证监局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也就是说,这一来一去,余明的这次内幕交易,不仅要亏光全部20.9万元的本金,还要倒贴近4万元。真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此外,余明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还牵连了他的朋友。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当余明通过在旁边听哥哥电话了解到天翔环境的上述收购重组消息后,将此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微信告诉了王某、杨某、金某及罗某等4名朋友。

其中,王某、金某和罗某未在敏感期内交易天翔环境,而杨某在敏感期内使用本人开立的账户交易天翔环境,合计买入天翔环境2000股,成交金额为2.02万元,并于12月13日“割肉”所持有的全部天翔环境股份,共计亏损7561.51元。

从天翔环境去年以来的走势来看,几乎就在余明利用内幕消息买入天翔环境之后不久的6月8日,该公司的股价便开始“如愿”停牌。不过,去年12月10日复牌后,公司股价非但没有上行,还遭遇连续4个跌停,之后股价陷入一轮阴跌,最低曾探至3.58元/股。以此最低价计算,余明手中的天翔环境持仓亏损已达65.7%。

不盈利的内幕交易也违法

从市场表现来看,天翔环境的股价直到今年2月初才随大盘企稳反弹。不过,随着近期的一轮回调,公司股价曾一度创下3.41元/股的历史新低。有机构人士认为,天翔环境从去年开始的回调除了与系统性风险有关外,公司自身也存在明显的问题。

根据天翔环境的公告,2018年下半年,由于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陷入债务困境,到期债务不能偿还,面临大量诉讼;公司主要资产、账户被查封冻结,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公司失去投标资格无法获得新项目订单,并形成经营大幅度亏损和大量资产减值与预计负债。

而今年来,天翔环境仍然是麻烦不断。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4日、3月8日、3月21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5月13日公司及被立案调查的五名董事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到了5月22日,公司及被立案调查的五名董事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经查明,天翔环境存在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关联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半年报中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这两项违法事实。

至于上述的实际控制人占款事项,公司公告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为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累计27.36亿元,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天翔环境资金余额为20.9亿元。

对此,天翔环境今年5月27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正努力推进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回收工作,与控股股东积极进行磋商,要求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记者注意到,实际上,目前,天翔环境几乎已濒临资不抵债的境地。今年5月6日,天翔环境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致使部分债务逾期。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将逾期债务合计金额约2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50.78%。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今日向记者表示,任何投资者对于内幕交易行为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他指出,《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内幕交易并未要求以盈利为目的,而是看是否实施了法律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如果实施了,即使没有盈利,那也应受到《证券法》二百零二条规定的处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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