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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股份因环保问题受关注 面临“1公里生态红线”考验

公司董秘称,对于外界猜测的公司未来可能搬迁的问题,当地政府要求公司“就地改造”。 ●曾支付超百万污染赔偿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了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的《翟怀保与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认定祥云股份侵占了武穴市大法....

星期二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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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股份因环保问题受关注 面临“1公里生态红线”考验

中国经济网       2019-04-30 09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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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家化肥行业的公司,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股份)在环保方面是否存在瑕疵颇受市场关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其招股书(申报稿)中披露的环保及产品质量处罚事项就多达十几项。2015年,祥云股份还成为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发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4年9月群众举报的典型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长江大保护未来3年的纲领性文件《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湖北省则提出,2020年底和2025年底前分别完成长江沿江1公里和1公里~15公里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含关闭、改造、搬迁或转产)”。而祥云股份的园区距离长江不足1公里,同时其主要市场在海外,对水运的依赖性较强。

  ●园区在“1公里红线”内

  在招股书(申报稿)中,祥云股份披露了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事项。

  2015年11月10日,公司16万吨/年硫铁矿制酸车间发生污染事故,因排放二氧化硫气体危害周边村民健康而被武穴市环保局处以4万元罚款;2016年9月15日,公司因复混肥料总养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被保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处以4000元的罚款。公司子公司山东正道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正道)更是频频被通报处罚。2015~2018年,山东正道被曹县公安消防大队、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曹县环境保护局、曹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执法机构多次处罚。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发现了一些招股书(申报稿)未披露的内容:2015年环保部(现为生态环境部)发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4年9月群众举报案件处理情况,关于工业废气污染的举报被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发布。山东正道也名列2017年环保部(现为生态环境部)强化督察出问题和“散乱污”问题督办企业名单。

  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国家正在推进长江大保护政策,祥云股份紧靠长江边,化工企业长江1公里内的生产都会受到影响。”

  这一担忧并非没有缘由。“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是过去3年的主题。其中,面对“化工围江”,2016年以来,国家提出严禁在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增化工企业。而据湖北省政府2018年6月印发的《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公里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公里至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事实上,祥云股份的厂区与长江的距离在“1公里红线”内。《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祥云股份后门外就是长江。公司董秘称,对于外界猜测的公司未来可能搬迁的问题,当地政府要求公司“就地改造”。

  ●曾支付超百万污染赔偿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了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的《翟怀保与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认定祥云股份侵占了武穴市大法寺镇西畈村翟怀保的承包地,并在原告承包的鱼池、耕地上倾倒工业废渣磷石膏,造成原告翟怀保承包的37亩鱼池和10.2亩耕地被污染,祥云股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祥云股份的侵权行为致使翟怀保的47.2亩承包地无法经营使用,应当依法承担使被其污染的生态环境修复的责任,并赔偿原告承包地受到污染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的经营损失。

  法院认为祥云股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祥云股份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倾倒在原告翟怀保47.2亩责任地的工业废渣磷石膏、砂土清运完毕,并恢复该地块原状,并且支付100多万元的赔偿。

  经调解,最终,祥云股份补偿翟怀保各种损失合计超过100万元。

  在上述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中,法院还查明武穴市国土资源局曾将祥云股份违法用地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向记者表示:“这种情况要看当初是否被刑事立案,如果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了,要看目前有无撤案。”

  对此,公司回应称:“由于该案件已经终结且公司依据判决书的要求支付了相关补偿,该案件不会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未在招股书(申报稿)中进行披露,不属于重要遗漏。”

  ●去年增收不增利

  或许是基于生产及使用过程中环保及安全方面的考量,祥云股份所处行业被农业部(现为农业农村部)列为“使用量零增长行业”。2015年,农业部发布的《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指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2015年到2019年,逐步将化肥使用量年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从财务数据看,祥云股份2018年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况: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5亿元,同比增长14.73%;公司净利润为1.93亿元,基本与2017年持平;毛利率则从2017年的19.63%下滑至2018年的16.45%。

  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也承认,由于市场趋于饱和及国家对化肥使用政策的影响,主要化肥产品需求增长缓慢,增长乏力;同时,随着国家收紧环保政策,拉动其主要原料价格增长,磷复肥行业在化肥用量零增长战略深入实施、环保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产能过剩矛盾仍然突出、国际产能井喷竞争加剧等背景下,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

  上述行动方案进一步指出,通过合理利用有机养分资源,用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实现有机无机相结合,提升耕地基础地力,用耕地内在养分替代外来化肥养分投入。

  事实上,业内已经有了动作,新洋丰(000902,SZ)、芭田股份(002170,SZ)、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均在实施有机肥的布局。然而,从祥云股份财务数据来看,公司的主要营业收入还是来源于磷酸一铵,报告期内(2015~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占比一直在50%以上。

  湖北某化肥行业的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相关化肥企业)不转型生态有机肥,生物肥、高端肥都是过剩产能。”不过,从祥云股份的销售情况来看,其有更大一部分是面向出口,或有助于缓解压力。每经记者 吴治邦 每经编辑 张海妮

  作为一家化肥行业的公司,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股份)在环保方面是否存在瑕疵颇受市场关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其招股书(申报稿)中披露的环保及产品质量处罚事项就多达十几项。2015年,祥云股份还成为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发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4年9月群众举报的典型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长江大保护未来3年的纲领性文件《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湖北省则提出,2020年底和2025年底前分别完成长江沿江1公里和1公里~15公里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含关闭、改造、搬迁或转产)”。而祥云股份的园区距离长江不足1公里,同时其主要市场在海外,对水运的依赖性较强。

  ●园区在“1公里红线”内

  在招股书(申报稿)中,祥云股份披露了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事项。

  2015年11月10日,公司16万吨/年硫铁矿制酸车间发生污染事故,因排放二氧化硫气体危害周边村民健康而被武穴市环保局处以4万元罚款;2016年9月15日,公司因复混肥料总养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被保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处以4000元的罚款。公司子公司山东正道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正道)更是频频被通报处罚。2015~2018年,山东正道被曹县公安消防大队、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曹县环境保护局、曹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执法机构多次处罚。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发现了一些招股书(申报稿)未披露的内容:2015年环保部(现为生态环境部)发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4年9月群众举报案件处理情况,关于工业废气污染的举报被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发布。山东正道也名列2017年环保部(现为生态环境部)强化督察出问题和“散乱污”问题督办企业名单。

  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国家正在推进长江大保护政策,祥云股份紧靠长江边,化工企业长江1公里内的生产都会受到影响。”

  这一担忧并非没有缘由。“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是过去3年的主题。其中,面对“化工围江”,2016年以来,国家提出严禁在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增化工企业。而据湖北省政府2018年6月印发的《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公里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公里至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事实上,祥云股份的厂区与长江的距离在“1公里红线”内。《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祥云股份后门外就是长江。公司董秘称,对于外界猜测的公司未来可能搬迁的问题,当地政府要求公司“就地改造”。

  ●曾支付超百万污染赔偿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了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的《翟怀保与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认定祥云股份侵占了武穴市大法寺镇西畈村翟怀保的承包地,并在原告承包的鱼池、耕地上倾倒工业废渣磷石膏,造成原告翟怀保承包的37亩鱼池和10.2亩耕地被污染,祥云股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祥云股份的侵权行为致使翟怀保的47.2亩承包地无法经营使用,应当依法承担使被其污染的生态环境修复的责任,并赔偿原告承包地受到污染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的经营损失。

  法院认为祥云股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祥云股份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倾倒在原告翟怀保47.2亩责任地的工业废渣磷石膏、砂土清运完毕,并恢复该地块原状,并且支付100多万元的赔偿。

  经调解,最终,祥云股份补偿翟怀保各种损失合计超过100万元。

  在上述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中,法院还查明武穴市国土资源局曾将祥云股份违法用地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向记者表示:“这种情况要看当初是否被刑事立案,如果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了,要看目前有无撤案。”

  对此,公司回应称:“由于该案件已经终结且公司依据判决书的要求支付了相关补偿,该案件不会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未在招股书(申报稿)中进行披露,不属于重要遗漏。”

  ●去年增收不增利

  或许是基于生产及使用过程中环保及安全方面的考量,祥云股份所处行业被农业部(现为农业农村部)列为“使用量零增长行业”。2015年,农业部发布的《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指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2015年到2019年,逐步将化肥使用量年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从财务数据看,祥云股份2018年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况: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5亿元,同比增长14.73%;公司净利润为1.93亿元,基本与2017年持平;毛利率则从2017年的19.63%下滑至2018年的16.45%。

  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也承认,由于市场趋于饱和及国家对化肥使用政策的影响,主要化肥产品需求增长缓慢,增长乏力;同时,随着国家收紧环保政策,拉动其主要原料价格增长,磷复肥行业在化肥用量零增长战略深入实施、环保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产能过剩矛盾仍然突出、国际产能井喷竞争加剧等背景下,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

  上述行动方案进一步指出,通过合理利用有机养分资源,用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实现有机无机相结合,提升耕地基础地力,用耕地内在养分替代外来化肥养分投入。

  事实上,业内已经有了动作,新洋丰(000902,SZ)、芭田股份(002170,SZ)、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均在实施有机肥的布局。然而,从祥云股份财务数据来看,公司的主要营业收入还是来源于磷酸一铵,报告期内(2015~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占比一直在50%以上。

  湖北某化肥行业的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相关化肥企业)不转型生态有机肥,生物肥、高端肥都是过剩产能。”不过,从祥云股份的销售情况来看,其有更大一部分是面向出口,或有助于缓解压力。

责任编辑: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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