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获悉,经原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秦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02月28日期间,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2份,金额72.77万元,税额12.37万元。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6.57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秦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处以追缴税款11.04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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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获悉,经原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秦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02月28日期间,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2份,金额72.77万元,税额12.37万元。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6.57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秦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处以追缴税款11.04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