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这是市场在提醒我们,这种“烧大钱,拍烂片”的模式显然不可持续,更非不可替代。相较于只有大明星的平庸之作甚至烂剧,消费者更愿意为故事好、制作精的好作品买单,而这,正是市场规律。从这个角度上看,此番出台相关“意见”,不仅是回应了社会的呼声,更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明星“天价片酬”的乱象,说到底是国内影视产业发展不成熟的产物。在目前国内影视市场中,“粉丝经济”的模式仍然占有相当比重。在这一模式下,一方面导致电视剧行业产能过剩。制作方对流量明星的过度依赖和大资本的热钱涌入,严重挤压了大量小制作精品剧和未成名演员的生存空间,过半电视剧拍完后根本没有刊播机会,造成了电视剧行业极大的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明星片酬高涨的连锁反应阻碍了电视剧制作水准的提高。有号召力的明星作为一种有限的流量源,在流量变现的市场逻辑下势必被哄抢、被抬价。演员片酬疯涨,根据国内市场惯例,意味着制片方需要先期垫付的预算成本就要大大增加,而作为购片方的播出平台,其购剧成本自然随之猛涨,巨额的成本最后只能通过更巨额的广告收入获得报偿,嗅到商机又“不差钱”的热钱则趁机大量涌入,反过来又助推了明星片酬不降反涨。
这种潜在的商业逻辑最终层层倒逼,使得电视剧制作方需要面临资本、广告主、播出平台等多方干涉,而一旦与影视关联性不强的企业作为金主的不甘幕后、强势介入,就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外行指导内行”的乱象。当然,在快节奏的变现需求面前,这些都是次要的,有明星就意味着量有基本保证,而周期长、收效慢的编剧、拍摄、后期等环节都只能让步。
流量明星没有原罪,资本也无所谓好或坏,关键在于明星的流量是来源于对剧中角色的出色塑造还是与作品无关的绯闻八卦?资本的投入是促进了对影视产业全链条的打造升级,还是继续走“没流量明星就不投不拍”的低端套路?
限制明星高片酬只是手段,规范行业发展才是目的。对明星的“天价片酬”进行限制,把演员片酬比例控制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或许正是引导“粉丝经济”走向“创意经济模式”的关键一步。
当然,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广电、审计、税务等部门多管齐下,在市场规律下进行适度、有效的引导和调节。通过对明星“天价片酬”的限制,把解放的资源投入到与剧作质量密切相关的各个环节,让创作者获得更多的话语权,让影视行业回到健康有序的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