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检方指控的大部分事实没有认可。
法院:认可诈骗236万元一审判11年
对于诈骗现金720万元,法院最终只认定了一笔236万元。虽然乔宇也否认此项指控,周成海等多人证言显示,乔宇确实收取了周成海的钱用来运作房地产项目。周成海称多次给予乔宇现金,无法证实,这笔236万元有存款凭条,最终被法院予以认定。
法院查明,2011年间,乔宇编造虚假房地产项目,以与周成海合作开发该房地产项目需要送礼为名,在朝阳区太平洋百货商场地下停车场内,骗取周成海236万元。赃款已被追缴。
法院认为,乔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综合考虑乔宇所诈骗的钱款已追回等情节,对乔宇酌予量刑。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乔宇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1万元。
案件回放
周成海曾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他和乔宇2009年相识,乔宇说自己父亲是某中央部委正部级干部。周成海的妻子白静于2010年9月与乔宇相识。
2011年12月周成海称和乔宇去杭州时,乔宇给他找了小姐,并在其房间里装了摄像头,之后把视频给了白静。
2012年2月初白静以丈夫周成海“不忠”为由起诉离婚。
2012年2月28日中午周成海领取传票回家后,杀妻自杀。
2012年2月28日北京某娱乐公司总经理巨春雷在网上爆料,称白静有“婚外情”,“男小三”乔宇以朋友身份先后骗取周成海千余万元。此后白静家属以侵犯名誉权将巨春雷诉至法院,索赔1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时隔1年多,法院驳回白家诉求,认为被告巨春雷所发言论不构成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