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分析这其中有很多疑点。一种说法是当日下午李小龙他独自留在公寓,6点有人听见他大叫并撞击大门,晚7时好友陈正从李家知悉李小龙已死亡。而守在李小龙身边之人却说是9点半发现昏迷,2个小时后即死去。那么按陈正之说即可见李小龙并未外出吃饭。
可见最关键之疑点即4时至7时、7时至10时是非常可疑的空白点,但当时香港警方并未传唤陈正出庭。很多人认为莲达、邹文怀、丁佩三人证言有可疑之处,尤其7时通知李小龙噩耗那个“当事人”,当时控方、法庭、律师均不置可否。这就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谜团。
1995年,一本名为《李小龙之死》的版物在曼哈顿上市,作者声称对李小龙之死负责,即投毒致李小龙于死命,书中所讲药性与病理均与李小龙之死症状相同。但可惜多认为此说荒诞不经。
其实,当年李小龙死后,美国人艾伯嘉即认为是投毒谋杀,凶手所用草药在人体死亡后迅速分解,警方尸检亦不会发现。另外,李小龙极力倡导中华武功,在美国得罪很多武林中人,多次遭人暗算,到香港后与武林中人亦交恶有加,因而亦不排除遭黑道用非常手段暗杀。
可资证明李是因病猝死的,最有说服力的材料是:李小龙死前的照片证明他情绪很复杂,脸色阴沉,愀然不乐。很多人还发现他死前性情暴戾,反复无常。他在美国签约拍片受阻,返港后又与“嘉乐”公司拍片发生矛盾,曾持利刃欲刺导演,后受警方干预才告了结。
后来为此事在电台解释时,又不慎(有人说是故意)将电视台记者撞倒,时值香港推行“反暴力运动”,遂引起轩然大波。李小龙精神极度压抑,临死前几天又与一位记者发生争执,又欲拿刀“斩你几刀再说”,记者当然狼狈而逃,然而又是满城风雨,沸沸扬扬而不息。
几天之后,李小龙便猝然死去。由此看来,从表面上看李小龙还是不能认定死于谋杀。关键是李家属并未提出诉讼和控告,而最有权威盖棺定论的仍然是香港警方的检验结果,这实际等于是警方出面否认了“谋杀”之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