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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情况?网购同一商品不同账号价格差25元

中华网娱乐综合 2020-11-05 1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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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大促警惕大数据杀熟,网购同一商品不同账号价格差25元】今年从11月1号就开始“双11”网购节,让不少消费者准备清空购物车,买个痛快。但是买买买的同时,还要警惕一件事,那就是大数据“杀熟”。

10月16日,北京的韩女士使用手机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中途错用了另一部手机结账,却意外发现,同一商家的同样一件商品,注册至今12年、经常使用、总计消费近26万元的高级会员账号,反而比注册至今5年多、很少使用、总计消费2400多元的普通账号,价格贵了25块钱。

延伸阅读:“大数据杀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关于“大数据杀熟”的讨论愈演愈烈,许多网友参与验证,亲测结果不尽相同。某互联网平台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声明,该平台不存在“大数据杀熟”情况,并表示之所以会有价格差异,与平台赠送优惠券、网络定位及实际路况等因素有关,平台本身并没有针对不同客户进行区别定价。

然而,这样的声明并不能完全打消公众的不安和疑虑,与此同时,对于“大数据杀熟”的讨论,还进一步引发公众对于平台收集、使用用户个人数据信息合法性、合理性的质疑。

所谓“大数据杀熟”,是指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或者商品时,在相同时间内,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而区别定价的标准在于,平台利用其获取的消费历史信息将消费者分成不同等级,向平台的新用户提供比老用户更优惠的价格,而老用户甚至可能需要支付较“正常价格”而言更高的金额,且越“资深”的平台用户付出的金额会越高。

“大数据杀熟”,一方面利用价格优势吸引新用户注册并使用平台,即“揽客”,使新用户逐步形成使用依赖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对老用户的历史消费信息的分析,掌握用户的消费习惯及消费能力,在老用户的身上赚取更多的利润,这与传统的线下交易中老用户可能拿到更大的折扣恰恰相反。

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的线下交易,即使老用户享有折扣优惠,但该商品的原价却是明确而具体的,同时,新用户知晓老用户享有折扣优惠这一情况。

而线上“大数据杀熟”,是将同样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定价,消费者并不真正知晓其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到底价格几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消费者对于其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价格具有知情权,而“大数据杀熟”这种区别定价的做法,显然是剥夺了消费者对于价格的知情权。

另外,平台因向新用户提供优惠价格而少赚取的利润,理应属于需要负担的经营成本,如果平台采取对老用户实行较高价格的做法,有将自行负担的经营成本转嫁到老用户身上之嫌。

我国民法总则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平台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

责任编辑:郭一楠 CK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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