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婷婷曾被丝芭索赔1000万 解约风波再起。近日,“丝芭给黄婷婷剧组发警告函”一事引发热议。丝芭在合同已依法解除的情况下,是否还能对艺人的后续职业活动施加影响成为讨论焦点。律师表示,法律允许权利人通过发函方式进行私力救济,但这种权利有严格的边界。
2021年,黄婷婷因合同纠纷起诉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于2013年8月签订的《SNH48专属艺人合约》。随后,丝芭反诉并索赔违约金1000万元。法院审理认为,丝芭提出的违约金金额过高,最终酌情调整为350万元。案件流程信息显示,黄婷婷曾因此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