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演员发声强烈谴责AI侵权行为 明星集体抵制“盗脸”乱象!4月6日,张婧仪、邓为、龚俊的工作室接连发布声明,抵制部分网络平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肖像制作和传播AI剧集,并要求停止侵权并下架相关视频。其中一部名为《步步倾心》的短剧被质疑盗用张婧仪的脸建模,在红果短剧平台的热度值已超过3000万。
此前,网友发现多部短剧如《午夜公车:她捉诡超凶!》的主角高度“撞脸”易烊千玺,甚至连声音也相似。4月5日凌晨,易烊千玺工作室就此发布维权声明,强调未曾参演任何AI剧集,也未授权第三方将其肖像等进行AI合成。
短短两天内,至少有四位明星集体发声抵制AI短剧“盗脸”,这使得AI技术滥用问题再次引发关注。不仅是名人,普通素人也受到困扰。近期,两名网友“白菜汉服妆造”和“七海”先后发文称自己在网上发布的照片被AI短剧《桃花簪》擅自抓取复刻,生成恶意丑化的角色。目前,这部AI短剧已被下架。
从易烊千玺、张婧仪等明星到普通人,AI短剧疯狂“盗脸”,引发担忧。针对这一乱象,红果短剧于4月6日发布治理公告,坚决打击AI短剧素材违规使用、无授权盗用等行为,持续开展全维度内容治理工作。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红果短剧平台已累计下架违规漫剧1718部。对于情节严重、反复违规的内容和出品方,红果短剧将依法依规采取下架、封禁、终止合作乃至法律追责等措施。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或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丑化他人肖像,均属侵权。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景健表示,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素人都享有肖像权,擅自将他人肖像等生物特征识别信息用于AI训练,还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
具体到AI短剧“盗脸”,平台和短剧制作方的责任需明确。如果该AI短剧属于平台自制剧,与之存在发行传播等深度合作关系,那么平台和短剧制作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而且对于这类明显涉嫌侵权内容,平台需尽到足够的审核义务。
据人民网报道,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庭长颜君在解读AI侵权认定标准时指出,判断AI合成内容是否侵权的核心在于:利用AI技术合成的自然人肖像与声音,只要能够使一般社会公众或相关领域受众通过五官、轮廓等外部形象,或音色、语调、发音风格等声音特征识别出特定自然人,就应纳入该自然人人身权益的保护范围。换言之,法律判断标准是“社会公众能否识别”,而非算法模型本身。
李景健认为,AIGC技术发展极大降低了短剧的制作成本。为了“蹭”热度,一些制作方随意盗用他人肖像,即便最终下架,普通人要维权也面临重重门槛。他认为要治理这类乱象,很大程度有赖于平台强化审核义务,执法和司法也需跟上,强化监管、提高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