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25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女性生育三孩最高可享受218天产假,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且经单位同意。
基础产假:依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基础产假,这是所有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都能享受的假期。
延长生育假:四川省新政策在国家基础产假外,为女方延长90天生育假,这部分假期覆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夫妻。
三孩额外延长假: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本人申请并获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再延长30天生育假,这是218天产假的核心构成部分(98天+90天+30天)。
此外,若存在难产、生育多胞胎等情况,还可按国家规定额外增加产假(难产增加15天,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还能再增加1个月产假,这些假期可与218天产假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