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沛恩合约 艺人维权与经纪公司博弈升级!近日,李沛恩与前经纪公司禾马娱乐的合约纠纷事件持续发酵。李沛恩方指控遭遇职场霸凌,长期受到经纪人打压,包括半夜电话辱骂两小时、因未发节日红包被刁难等,导致其出现躯体化症状,需要心理医生干预。
在拍摄《长月烬明》等代表作期间,李沛恩的年薪不足10万元,甚至不及外卖员的收入,并且薪酬还被拖欠,生活上需要家庭接济。公司没有履行经纪职责,也没有提供合理资源支持。
禾马娱乐通过律师发布声明,否认合约解除,声称一审未认可李沛恩的解约权,合同仍“合法存续”。同时,公司反驳了拖欠薪资的说法,称延迟支付是“协商期内的合理商业行为”,并指控李沛恩利用协商期单方解约。此外,禾马娱乐点名娇兰等品牌,称与李沛恩的合作存在“法律瑕疵”,可能构成共同侵权。
根据2025年7月17日作出并于10月14日公布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双方的《独家演艺经纪合同》自判决生效之日解除。禾马娱乐需支付李沛恩演艺收入90,407.55元,限七日内履行。李沛恩提出的赔偿要求和禾马娱乐的全部反诉均被驳回。诉讼费用方面,禾马娱乐承担本诉案件受理费2060元及财产保全费924元,反诉案件受理费也由其全额负担。
李沛恩因不满赔偿诉求未被支持,坚持上诉。二审已开庭,结果待公布。大量粉丝晒出一审判决书驳斥禾马娱乐声明,支持李沛恩维权。网友质疑禾马娱乐“刻意选在商务合作前发声明施压”,对其诚信提出质疑。
李沛恩的合约纠纷已从法律层面延伸至商业资源争夺战。虽然一审支持了解约及追薪,但禾马娱乐以“合同未生效”为名试图限制其发展。娇兰的坚定合作成为李沛恩打破封锁的关键一步。这一事件本质上是艺人维权与经纪公司控制权之间的博弈,二审结果将为内娱合约纠纷提供重要判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