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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发520或1314红包分手难要回 恋爱转账法律解析

澎湃新闻 2025-07-21 1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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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发520或1314红包分手难要回 恋爱转账法律解析。恋爱期间,情侣之间通过转账或赠送礼物来表达爱意是很常见的。然而,一旦感情破裂,这些曾经充满爱意的付出是否能够要回呢?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了解恋爱期间转账背后的法律知识。

王某和张某于2023年5月在KTV相识,同年7月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在2023年5月20日至2024年3月8日期间,王某通过微信向张某转账共计171722.29元。这些转账中包括一些特殊金额如1.11元、2.22元、3.33元、13.14元、520元等,还有大额转账如3000元、5000元、10000元等。此外,王某还在2024年1月18日为张某购买了一部价值11020元的苹果手机,该手机目前仍由张某持有。

不幸的是,两人在2024年3月份分手后,王某希望张某偿还之前的转款,但张某拒绝偿还,并将王某拉黑。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张某偿还王某借款20000元及大额赠与款项85000元。张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已经履行完毕。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王某认为的20000元款项是否属于借款以及剩余款项是否属于赠与,是否应当予以返还。法院认定,王某通过微信转账的20000元具有借款合意,因此借款人张某应当偿还。关于赠与法律关系,特殊含义金额如520、1314等通常被视为表示爱意的赠与,分手后一般不可撤销。小额转账如1.11元至10.11元不等,因金额微小,通常被视为日常交往中的情谊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债务关系。除王某在恋爱期间陆续转给张某的其自认为属于一般赠与的8707.29元外,另外几笔15元、500元、2000元不等的转账及一笔具有特殊含义的5200元,合计23670元未超过合理范围,认定为一般赠与。

关于王某为张某购买的苹果手机,聊天记录“没事,难得买个欢喜”说明系维系双方感情投入的财物,该部分赠与一旦将财物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非因法定情形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而要求受赠人返还的赠与的财产,故该部分款项23670元及苹果手机,张某无需返还。但剩余多笔大额转账合计97955元,已经超出男女日常交往时礼尚往来的范围,属于大额赠与,张某应予返还。考虑到王某赠与行为存在情感因素的影响、张某恋爱期间感情的投入,并结合双方恋爱期间交往的事实,最终酌定张某返还王某85000元。

为了避免恋爱转账纠纷,情侣之间涉及较大金额的转账时,最好通过书面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明确款项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无论是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还是借条、赠与协议等,都要妥善保存。这些证据在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中至关重要。在恋爱过程中,双方都要保持理性,不要因为感情而忽视了财物风险。对于大额财物赠与或者借贷,要谨慎考虑,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卢其龙 CL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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