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扰民严重有可能会被拘留,但并非一定会直接拘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只是偶尔的轻微噪音扰民,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警告等措施,不会直接拘留。但如果是在居民住宅区、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长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式进行商业宣传活动,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就可能会被处以拘留处罚。
如何判断噪声扰民行为是否情节严重?
判断噪声扰民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可从噪声分贝值、持续时间与频率、对居民生活影响程度、主观故意性等方面综合考量,具体如下:
噪声分贝值: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超出幅度较大,通常可视为情节较为严重。例如,在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夜间噪声标准为45分贝,若某居民楼附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长期达到60分贝,远高于标准,会对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可认定情节严重。
持续时间与频率:噪声持续时间长、频繁发生,会加重对居民的干扰,属于情节严重的表现。如某商家长期每天使用高音喇叭宣传数小时,或深夜经常有车辆长时间鸣笛,这种持续性、高频次的噪声扰民行为,相较于偶尔的短暂噪声,情节更为严重。
对居民生活影响程度:若噪声扰民导致居民无法正常休息、学习、工作,甚至引发身体不适、精神焦虑等健康问题,或影响范围较广,涉及多个住户、整片居民区等,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比如,因长期受噪音干扰,居民出现失眠、神经衰弱等症状,或某工厂噪声影响了周边多个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均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主观故意性:如果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却故意为之,且经相关部门劝阻、警告后仍不改正,应认定情节严重。例如,某住户故意在深夜大声播放音乐,经邻居提醒和物业警告后,依然我行我素,这种行为就属于情节严重的噪声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