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微短剧被禁止上线传播 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禁播 光明网 2025-03-14 09:42:56 A+ A- 2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旨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的健康繁荣发展。通知要求实施“分类分层审核”制度,将微短剧分为三类并进行三个层级的审核管理。此外,规定网络视听平台不得上线传播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并禁止为其引流和推送。 责任编辑:于浩淙 Hzx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