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震南父母家别墅曝光 为何周震南父母共352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还能继续住大别墅

2020-10-30 13: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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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震南父母家别墅曝光

说起周震南这位小哥哥,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毕竟,周震南参加了不少的节目哦!比如,近日正在热播的《创造营》节目,他在节目里首轮排名就拿下了第一。另外,周震南之前还参加了《放开我北鼻3》《明日之子》《潮音战纪》等热门综艺。此外,在歌曲作品上,周震南也有不少的代表作品,比如Hate Me、精忠报国以及吸引力法则等等。

周震南是富二代吗

周震南的个人资料显示:他是2000年6月21日出生在重庆的,成都美视国际学校的毕业生。2017年时,他参加《明日之子》获得第四名而正式出道。据悉,参加选秀节目之前,周震南父母是不同意的,但为了音乐梦,小哥哥很努力去学习,并且说服了父母。而说起周震南父母,就有网曝称,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周震南是富二代!

周震南父母是做什么的

据悉,还有消息称,周震南在成都是家住别墅的。不过,截至目前,网上并未找到周震南在成都家住别墅的照片。反而是不少有关于周震南是富二代的传闻。据网曝称,周爸爸是当地的十大渝商之一,是做房地产,因此很厉害也很有钱。之前,周震南在节目上就透露过,自己在韩国当练习生时遭体罚,是爸爸打电话给社长沟通的。

然而,大家注意到的:周爸爸有社长的电话,果然是有来头的人。再后来,周震南还透露过父母还是公务员,看来富二代是坐实了。

为何周震南父母共352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还能继续住大别墅

大概了解了一下,确实令人震惊,八卦的事就不扯了,单纯为一个被限制高消费的失信人能过上如此奢华的生活而感到“佩服”!

周震南的父亲周勇为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为周勇全资控股。某企业查询软件显示,因为该公司的失信行为,负责人周勇被法院294次限制高消费。而其名下的另外14家公司中,还有两家给周勇增添了失信执行人的次数,分别是作为简阳市西部果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人,有12条限制消费令;作为四川省乐至县天池藕粉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有3条限制消费令。

周震南的母亲作为四川省乐至县天池藕粉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样有因失信行为而被法院43次限制高消费。

也就是说,从2016年开始,周震南的父母加起来一共有352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算了一下,这频率相当于平均每四天就有一次当“老赖”的判决,真是生命不止,失信不断。

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之后,会有哪些消费行为的限制呢?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第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按照规定,不论是作为企业法人、负责人还是自己本身,周震南的父母都应该遵守上述所说的九条高消费限制。

但实际上呢?

周震南的人设却是“富二代”,而且他平时的消费物品也妥妥地印证了自己“富二代”的身份。

从媒体、自媒体和网友们的观察和爆料可以得知,周震南手戴62万的金表,怀拥10万块一把的吉他,手握着1.2万一支钢笔,满身动辄数万数十万块的大品牌潮服,生活起居还有三个保姆伺候着。

如果这些都不是高消费,那真的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事件引爆之后,有人在网上表示这些都是周震南租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自己“富二代”的人设。这个没有权威声明,也无从考证,是否属于“洗白”消息不得而知,且放在一边。

也有人认为,欠债的是父母,在法律上周震南没有偿还的义务,他的任何消费也不会受到任何法律约束。

查了一下,确实,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除非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这个也姑且放在一边。

那么我们说一个跟他父母有关而且已经实锤的东西吧。

2017年,周震南参加《明日之子》的时候,节目组去他家采访,镜头下他家在成都的大别墅是这个样子的:

怎样,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豪宅也不过如此吧。再次提醒一下,周勇首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是2016年,也就是说节目组拍到这个豪宅的时候,他已经出现了欠钱不还的情况。

又有人疑问了,说这是人家之前就拥有的大别墅,又不符合限制高消费中的情形。

但是别忘了,欠了钱不是以后不高消费就可以不还的。而且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是法院判决出来之后,经过了强制执行,无果,才会列入失信人名单。

那么为何在强制执行阶段,这么豪华的固定资产,没有被拍卖来偿还债权人的款项呢?

可能又有粉丝辩解,说万一这是人家的家里的唯一住宅呢,拍卖了人家住哪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在司法解释和具体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比如别墅、大平层等),法院同样可执行。

截至今日,周震南家的大别墅依然安然无恙,就只有以下几个解释了:

一是这个别墅已经不在其父母名下;

二是法院没有真正的去强制执行;

三是这个别墅也是租来的。

除非有特殊操作,不然租赁这条几乎可以排除。

第二条嘛,得留给有心人去深挖了。

就剩下第一条,别墅不在周震南父母名下,那么是一开始就不在还是后来转出去了呢?说实话,有这栋别墅的时候,周震南还没出道,是一个纯消费者,不可能有能力赚钱买下这么大一座别墅,钱肯定还是父母的。

如果是后来转出去的,那么转给了谁,什么时候转的?这些都值得令人寻味。

无论如何,一个欠债上10亿,几百次被列为失信人的人,一家子住着个大别墅,多少让人感到心里不是滋味。

而且,在这一系列被执行的案件中,多少受害者因此连自己花钱买的房都不能住上,难道老实人就活该受欺负?

对于那些依然在竭力辩解的人,除非这是你的工作,收钱干活那没辙;若只是粉丝和爱豆的关系的话,借用网友的一段打油诗送给你们——这才是理性的现实。

责任编辑:乔娇 TT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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