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从金蚕蛊到城隍爷捉鬼

2019-06-03 13: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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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将至,在我国古代,这实实在在是个“避毒节”,不信且翻书去。就说《帝京岁时纪胜》吧,提到五月朔日和端阳日,一会儿是“午前细切蒲根,伴以雄黄,曝而浸酒,饮余则涂抹儿童颊耳鼻,并挥洒床帐间,以避虫毒”,一会儿是“俱不汲井水,于预日争汲,遍满缸釜,谓避井毒也”,感觉从身边到地底已经被“毒”覆满……

造成这一现象,大约是因为从农历五月初五开始,天气陡然炎热,各种瘟病渐渐发作起来,加上包括蟾蜍、壁虎、蝎子、蛇、蜈蚣等等毒物都频繁活动,导致病死或被蛰伤咬伤的人逐渐增多,因此人们认为这是“恶月恶日”,发明了很多克制的方法,从中可见我们今天过端午节很多习俗的源头。如《后汉书》中写:“五月五日,朱索五色印(即桃印)为门户饰,以难止恶气。”如《清嘉录》中写:“截蒲为剑,割蓬作鞭,副以桃梗、蒜头,悬于床户,皆以却鬼。”再如《燕京岁时记》所记:“每至端阳,市肆间用尺幅黄纸,盖以朱印,或绘画天师钟馗之像,或绘画五毒符咒之形,悬而售之。都人士争相购买,粘之中门,以辟祟恶。”俱是如此。

端午节:从金蚕蛊到城隍爷捉鬼

《帝京岁时纪胜燕京岁时记》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古代笔记中端午节炼出的“万毒之毒”——金蚕蛊。

一、金蚕蛊:养蛊是桩“要命的事”

先来说说金蚕。

提到此种奇物,大部分读者第一时间想到的恐怕还是《倚天屠龙记》中,蝶谷仙医胡青牛对张无忌痛陈华山派掌门鲜于通的卑鄙无耻:“有一个少年,在贵州苗疆中了金蚕蛊毒,那是无比的剧毒,中者固然非死不可,而且临死之前身历天下诸般最难当的苦楚。我三日三晚不睡,耗尽心血救了他,和他义结金兰,情同手足,又把我的亲妹子许配给他为妻。哪知后来他却害死了我亲妹子……”

金庸先生博观古今,言下之物往往由来有自,金蚕蛊毒亦不例外。此物在古书中偶有记载,比较有名的是历史学家谈迁在《枣林杂俎》中的一则记述:“金蚕,闽中有之,形似蚕,色黄。”如果在路上看到这种蚕,往往附近会有遗落的金子,但是最好不要捡,一旦捡了必须将金蚕一起带回家饲养,否则,金蚕就会缘足而上,无论怎么都扑打不掉,“延及身手,胶手掣足,聩耳窒鼻,两目眊眊,颊无色泽,四肢百骸,惝怳若失,而死迫矣”。关键是带回家后,如果不好好养它,家里每天都会死一个人,“无论亲疏怨德,触之必死,死必其日所首触者”。想将金蚕请出家门,必须拿出好几倍的金子放在最初捡到金蚕的那块地方,“否则不出也”。所以闽人有不知道厉害的,“偶拾其金以归”,等到知道了,虽然后悔也拿不出几倍金子将之礼送出门的,或者虽然知道它的厉害但是又贪图那块金子的,“往往育是蚕云”。

端午节:从金蚕蛊到城隍爷捉鬼

《枣林杂俎》

至于怎么养,《枣林杂俎》中没有说,而曾衍东所著笔记《小豆棚》中则给了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答案——用“人命”养。

按照《小豆棚》中的解释,“金蚕”并非蚕的一种,而是“蛊”的结果:“端午日,取蛇蝎蟆诸毒物,聚于一器,听其自咬。将尽死,独一物生,则毒之尤者矣。以时饲之,雏匹三年,杂以五色绫锦,裂而饵之。”这样的“毒之尤者”,名曰“金蚕”。这与《本草纲目》中的制蛊之法相类:“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

炼出金蚕或许不难,伺候金蚕才是费劲至极的事,活像往家里请了个活祖宗回来,“奉之者凡一动一作,皆尊承而不敢稍狎于心,否将不利”。但饲养金蚕的获利也是丰厚的,“祈求粮米银钱,无不如意”,而饲养的“食物”则是活人,“按月必蛊一人以为飨蛊者”,下毒的方法则是取金蚕的粪便掺在食物或饮品中,受害者触之即亡。

宜良有章姓夫妇,“赤贫”,家里有三女一子,“无以为生,遂蓄一蛊,蛊成,家巨富”。然后重金买了很多小厮和奴仆,不知为何接长不短就会死掉一个,一开始外人还不明究竟,后来才打听出来,这家人养金蚕,那些小厮和奴仆都当了金蚕的美食,这下子,家里再穷也不敢卖儿卖女到他家了。“章虽多金,而门致可罗雀。”于是设酒肆于通衢,单等客人上门时将其“黑了”飨蛊,但不久又被人们知道了,于是酒肆也无客登门。眼看月底将至,“蛊之索食甚急”,而章家现在可真是求之去而不得矣。章姓夫妇盘算了一下家庭成员,大女儿荷珠嫁人了,女婿入赘,二女莲珠、三女露珠都还待字闺中,还有一个儿子尚未娶亲,盘算的结果是,大女婿做了金蚕的干粮,消息传出,莲珠和露珠也嫁不出去了。而这月事了,下月如何,又是件令章家头疼不已的事情。

端午节:从金蚕蛊到城隍爷捉鬼

《小豆棚》

二、捕金蚕:两只刺猬擒一虫出

有个名叫毕路的湖北人,来到云南做生意,三十而鳏。被章家看中了,想招他赘之次女。毕路刚来不久,一看莲珠貌美而岳父多金,以为是捡到了个大便宜,十分高兴。只是新婚之夜,妻子愁容满面而叹息不已,毕路问她怎么了,莲珠不说话,接着毕路见荷珠、露珠亦是如此,越发不解,再三问:“大姨、小姨,何觌面黯然而神伤也?”莲珠还是不答。

这一天,毕路晚上回到卧室,摇摇欲倒的样子,莲珠一见吓得脸色惨白,问他是吃了什么?毕路说是岳父请他喝酒,过了很久,莲珠见他没事,才放下心来。而毕路也觉察到这其中一定是大有问题,反复追问,莲珠才流着泪水吐露实情,告诉丈夫:招你入赘纯粹是为了给金蚕做食物。毕路大惊,忙问怎么办才好,莲珠说只能联合姊妹,三个人一起千方百计防止父亲给毕路的食物中下毒。这么僵持了好一阵子,莲珠想带毕路逃出这个家,而章姓夫妇“亦如女之防其蛊之防其去,如是遂皆不安”,眼看月底将至,金蚕又待喂食了。

这一天,章某让毕路代自己写一封信寄给别人,“毕吮笔而书”,写完回到自己的房中,莲珠听说后,掩面大哭,说我父亲必定是把金蚕的粪便下在墨汁里,待你含毫濡墨时便中毒了。果不其然,不久毕路毒发身亡,待喂食金蚕毕后,将残体“藁葬于野”。

莲珠悲怆不已,一咬牙一跺脚,跑到昆明府告官。昆明令朱某是个有胆有识的人,他查阅了史籍后,带着一群差役包围了章家。章某当然矢口否认养蛊之事,朱某遂让人拿来两只刺猬,当庭放掉,刺猬“入其家周遭寻剔,凡榻下、墙孔,稍可匿之处,莫不闻嗅”。后来跑到大厅左柱间,开始打洞,一直打了三个时辰,“两猬擒一虫出,如赤蛇一圈,无头,臂大可围”,正是金蚕!朱县令立刻将章姓夫妇抓捕,他们在狱中供述为了饲养金蚕“掠骗毒杀,不可胜计”,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在古代笔记中,对金蚕的样貌记载不一,《枣林杂俎》只写其“形似蚕,色黄”,《小豆棚》中的这篇,像是“臂大可围”的无头蛇,而唐代的笔记中则记载其“屈如指环,食故绯锦,如蚕之食叶”,更符合蚕本身的模样。

在这则故事的结尾,朱县令打开毕路的棺材检验,发现“尸未损”,便把杀死的金蚕烹了,用瓮莱汁灌进毕路的肚子里,毕路于是苏醒,“肠作痛,泻三日。视其秽,而死蛊大小纠结相缠,如锁子环”。虽然是荒诞不经的情节,但想到这幕情景,还是令人作呕。

端午节:从金蚕蛊到城隍爷捉鬼

《枣林杂俎》

三、捉纸鬼:巡街有如“定向越野”

金蚕的传说跟巫蛊之术一样,起源很早,细细想起,固然是偏远地区因愚昧迷信而产生的一种民俗,但写到文章里则大有寓意:养蛊以富家,而稍不称被养者之意,便有破家灭门之报,因此便必须以更多无辜者的牺牲来供奉之——这样的养蛊者固然可恨,亦有可怜之处,但更可恨的乃是“蛊”本身。

《旧京风俗志》写京城每年五月初五端阳日,有一风俗名曰“都城隍爷巡街”。黎明时分,“先将所备之銮驾、仪仗等类陈列庙外,如开道锣、肃敬迥避牌、都城隍及别种封号之官衔牌、旗灯伞盖、迎娶所用之金执事,莫不应有尽有”。上午十时左右,活动正式开始。首先是鸣放鞭炮,鸣锣开道,然后将都城隍庙中的都城隍爷塑像,由神龛移置官轿——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我国的城隍庙是朱元璋于洪武二年(1369年)正月诏封的一个“平行官僚系统”,不仅首都有,各府、州、县都建有城隍庙,而且也有明确的职衔,比如府城隍被封为正二品,州城隍是正三品,县城隍是正四品……而位于北京复兴门内成方街的都城隍庙,地位自然可想而知,是以“京中各庙神像均系泥塑,亦兼有木雕铜铸者,惟此城隍像,为备出巡,特用藤条编制,再以布帛糊裱而成,然后加以衣冠,可以任意移动,亦不沉重,便于抬扛也”。

巡街正式开始了,在队伍前面扮演神役的,是真的衙役牢头,手执皮鞭、竹板、木枷锁诸刑具,在前面负责开路,驱赶闲杂人等;又有妙龄少女,青年童男,身穿鲜艳的彩色衣服,手提青烟袅袅的香炉,扮演八仙人物,又有男女老弱,身穿囚服,披枷带锁,扮成罪囚,成群结伙行于轿前,他们大多是自己或亲属生病而用惩罚自己的方式来许愿康复的信徒。此外更有戏班子随行演奏,热热闹闹一路喧嚣。“正值天气炎热,所有随驾烧香之人,莫不喘息苦热,挥汗如雨”,队伍出发前,随行的庙祝道士为了降温,会在城隍爷塑像的神冠里放几块冰,走上没多久,“即有冰水由神冠边津津流出”,于是围观群众就会喊:“天气太热,城隍爷满头大汗啦!”愚昧男女们蜂拥而上给“城隍爷”扇扇子,却挡不住城隍爷汗流满面……这么从西城到东城,再由东城绕一大圈回到城隍庙,整个巡街就算结束。

整个巡街过程中,最诡异的是“捉鬼”活动。“传城隍之所以出巡者,乃稽查各处游魂怨鬼、邪魔外祟”,所以沿线各街市及附近地方倘若有死于非命之人,往往会提前设置“替代”,供城隍爷捉拿。“如某处曾有一缢死之女人,即预先用纸糊一自缢女鬼之形,安置原处,某井内曾有一淹毙之男尸,亦须预糊一淹毙男鬼之形,悬于井内……”等到巡街队伍走近时,已经提前得到消息的“神役”们便会像定向越野中的盖戳般一拥而上,“手执拘牌,寻至安放纸鬼地点”,然后一边大喊奉城隍爷谕派前来拿你,一边出铁链将纸鬼锁住,带回城隍庙一把火烧之,然后再公诸于众,声称“此冤魂已经被城隍爷拘去,永久再无祟人之事矣”。

耐人寻味的是,整个端午节的都城隍爷巡街活动,承办者“多系当步军统领、刑部、顺天府、大宛两县各营翼司坊之牢头,皂隶”,即京谚称之为六扇门儿的人,百姓又管他们叫“吃黑门坎儿饭”者,这些人“为京中官场最凶狠之职务,诉讼者多受若辈之凌虐,若辈亦知其行为恶劣,必得孽报,遂思献媚城隍,以冀轻减罪状”——在古代封建社会里,这恰恰是一群穷凶极恶,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蛊”,偏偏又是他们,在端午节时扮演“捉鬼者”的角色,把那些实质上为蛊毒所害的冤魂再拖出来示众一番,以证明养蛊的必要……只委屈了被迫当“托儿”的城隍爷,在那么热的天气里,顶着放了冰的神冠,照样活活汗死。

责任编辑:段颖 CC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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