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热点/面对非遗传承人的侵权,我要不要“包容”?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5年春节联欢晚会》的官方吉祥物形象“巳(sì)升升”自发布以来,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央视新闻】独家采访春晚吉祥物“巳升升”设计团队福从头起尾随如意“巳升升”含美好寓意
“巳升升”由北京师范大学未来设计学院院长高鹏教授带领师生团队设计,吴冕、吴奕璇、陈荷佳、赵紫宏负责吉祥物溯源及相关设计工作,宫帅、陈依婷负责衍生品设计,梁旭负责项目管理。
春节吉祥物“巳升升”主形象图
但是随着吉祥物的发布,很多文创公司、非遗传承人利用这个图案创作了很多文创产品,并且公开在各电商平台售卖。
很显然,这种没有经过授权的行为,且作为商用,是违法的。
央视春晚吉祥物作为具有独特形象和文化价值的作品,其版权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授权,将央视春晚吉祥物用于商业用途是违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版权所有者拥有对作品的多种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对作品的控制和保护。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擅自将作品用于商业活动,如销售吉祥物玩偶、授权他人生产销售等,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
其次,央视春晚吉祥物不仅是一个图案或形象,它更承载着春晚的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擅自使用春晚吉祥物进行商业活动,会误导消费者,让他们误以为这些产品与春晚有官方关联,从而损害春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此外,从法律角度来看,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行为属于侵权行为,版权所有者有权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这包括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因此,为了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春晚的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未经授权的央视春晚吉祥物不能作为商业用途。如需使用春晚吉祥物进行商业活动,必须获得版权所有者的明确授权和许可。
很多非遗传承人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看到很多人都在做春晚吉祥物的产品,也纷纷跟着效仿,并公开销售自己非遗产品。
面对这种情况,作为非遗研究的专家学者,我要不要“包容”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非遗的传承与发展应当建立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基础上。非遗传承人的创作成果应当得到应有的保护,以避免被他人无偿利用或恶意侵权。因此,对于效仿并公开销售非遗产品的行为,应当从法律层面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非遗传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次,作为非遗研究的专家学者,有责任引导非遗传承人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非遗传承人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同时,还可以积极推广成功的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案例,为非遗传承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最后,作为专家学者,还可以通过学术研究、政策建议等方式,为非遗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可以深入研究非遗知识产权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发展策略,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作为非遗研究的专家学者,在面对非遗传承人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情况时,不应简单地采取“包容”态度,而应通过法律约束、教育引导、学术研究等多种方式,共同推动非遗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发展。
作者:严敬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