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残酷我们由民这个字开始。
民字甲骨文为象形字,上面部首为眼睛,下面部首是一把锥子,锥子刺进眼睛的场景为“民”字。
锥刺眼,这是奴隶社会奴隶主对待奴隶的一种手段。奴隶主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是通过身体的残害来摧毁被统治者的信心,强制他们只能服从,不能怀疑,这与人驭骡马是一样,驭骡拉磨,有的人会用布遮住它们的双眼,这样骡子就会乖乖地围着一个磨盘无休止地转圈。被刺瞎双眼的民心智自然也会被蒙蔽,像骡子一样被统治蒙蔽,只能原地绕圈劳动。
那奴隶从哪里来的呢?多数是从战争或与战争关联的事故中来的。战败的一族,其子民免不了沦为奴隶的命运。战胜的一方对待俘虏,是把他们当牛马看,用枷锁将其禁锢,让其身体受限制,蒙蔽他们的眼睛,不让他们有启蒙意识,更别提什么精神上的自由。这是民的来由。
民与人,起初在字义上是有很大差别的。
康德认为“只有在不受现象界的支配从而服从自己的理性时,人才为之人。中国古时对人的定义也充满敬意。《礼记》说“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天地之心谓之人,能与天地合德”。这种描述,把人推到自然万物的链条顶端,与天和地关联在一起,成为天地之外的自然的代表。对于人的定义,造字者们认为应该区别于民,人的眼睛不会被蒙蔽,不会供奴隶主驱策,不会同骡马一样没有心智,只会蒙头干活。
一人有庆,兆民咸赖,这表明在上古,人与民是有区别的,“民”是指被统治者,人”是指统治者。统治者一个人有福运,许多人都因此而受福,则可以获得长久的安宁。人与民在意义上一致发生在唐朝,当时为避唐王李世民讳,对民的称谓都用人来代指,此后,人与民就指庶民的统称。我们常常看到的一些词,如“民天”,指的是粮食,出自《汉书》中说“民以食为天”,它并不是指“老百姓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