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0月18日,浙江省绍兴剧团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上演绍剧《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众所周知,白骨精的故事改编自《西游记》第二十七回“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那一天晚上,郭沫若也去看了戏,看完戏后,他写《七律·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首,大骂唐僧该“千刀万剐”:
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
咒念金箍闻万遍,精逃白骨累三遭。
千刀当剐唐僧肉,一拔何亏大圣毛。
教育及时堪赞赏,猪犹智慧胜愚曹。
在一个政治严肃时代,任何文字都可能带上政治意味,郭沫若所要表达的,就是孙悟空大闹天宫时的造反精神。这是上世纪20年代创造社狂飙突进的精神,也是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精神,但是可惜时间不对,1961年的风气还没有到1966年的程度,因此,毛泽东读了他的诗后作诗一首,间接提出要对中间派加以保护。因此,1962年1月6日,郭沫若读过毛泽东诗后,又用毛泽东诗原韵和了一首,修正了自己的观点:
赖有晴空霹雳雷,不教白骨聚成堆。
九天四海澄迷雾,八十一番弭大灾。
僧受折磨知悔恨,猪期振奋报涓埃。
金睛火眼无容赦,哪怕妖精亿度来。
《西游记》中不能明辨是非、常常冤枉好人的唐三藏确实让人心生怨恨,这个历史上的英雄,在传奇演义中为什么没有继续神乎其神,变成吕布、关羽、武松似的大英雄,反而遭到了贬低呢?
事实上,在南宋《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中,唐三藏的形象已经不再是一个高大的完人。比如师徒来到“竺国福仙寺”时(竺国显然就是天竺印度),唐三藏吃了寺里的斋饭,却不觉得其中的好,反而要猴行者向他解释:
法师问行者曰:“此斋食,全不识此味。”行者曰:“此乃西天佛所供食,百味时新,凡俗之人,岂能识此?”
“凡俗之人”?行者你也太不给乃师面子了!相对于三个徒弟的神通广大,“肉眼凡胎”的唐三藏就显得虚弱得多了。一般来说,唐僧并没有能力保护自己,他既不能腾云驾雾,也不会七十二变,更使不了少林疯魔禅杖,禅杖在他手上徒有一些宗教仪式性的效果而已。真实的玄奘法师道行高深,伶牙俐齿善于辩论,不仅在天竺辩倒了外道,而且曾经感化匪徒,令其皈依佛门,这些在唐玄奘身上体现出来的优秀品质,在《西游记》中早已荡然无存,至于他十分精通的外语梵文,在《西游记》中也是只字不提,与历史相关的也许只是唐太宗御赐给玄奘的《圣教序》。
从大唐到灵山的距离正好是十万八千里,事实上也就是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可以抵达的距离,唐僧倘若没有凡人的身躯,就不必遭受九九八十一难的折磨,径自飞上灵山,取回真经,岂不乐哉?
孙悟空的痛苦也出现在印度《罗摩衍那》的哈奴曼身上。虽然哈奴曼和孙悟空一样身轻如燕,但是和唐僧一样,悉多作为一个凡人,她也不能借助于神猴哈奴曼的飞行能力。当哈奴曼向悉多建议,背着她飞过大海时,悉多觉得这个方案不可行:
我不能够在天空里走,
也不能飞行越过大海;
因为你飞行得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