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很多市民选择去公园踏青赏花,但新京报记者昨日探访多所公园发现,不文明游园行为随处存在。
在玉渊潭公园,记者看到,东门附近草坪内有多个私自搭建的帐篷。记者询问发现,多个游客不知道公园内禁止此行为。
记者还发现,不少市民或大幅度翻折樱花枝照相,或爬上树干摆造型,或用力摇动枝干制造“樱花雨”效果。记者看到,一棵繁茂樱花树的部分枝条上的樱花已所剩无几。经公园巡逻人员劝告,游客自觉停止不文明行为。
公园内的一位志愿者告诉记者,攀折花枝、爬树的情况不时存在,但经劝诫后,游客都会自觉停止不文明行为。
昨日,陶然亭公园的海棠花文化节也吸引了不少市民。在盆景展示区,部分市民为达到拍照效果,仍不自觉地攀折花枝。
此外,公园内一处搭建的布景处,部分市民随意挪动道具。记者看到,由于市民搬动频繁,一处布景的自行车道具已摇摇欲坠。
对于这些不文明游园行为,陶然亭公园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园已加强巡视力度,发现后会及时劝阻。
在南海子公园,记者看到,部分市民自带捞鱼网沿河岸捞鱼。
一位带着孩子正在捞鱼的母亲说,儿子喜欢捞鱼,就陪他过来玩一会。捞到的鱼可能带回家玩两天,不过一般几天就死了,养不活。

昨日,玉渊潭公园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 追问
哪些行为可罚款?罚多少?
昨日,玉渊潭开出的两张罚单均因攀折花木。李涛介绍,一般罚款的情况多为攀折花木,其他行为,如爬树、搭帐篷等,以制止劝诫为主。如果游客不听劝告,则会罚款。
李涛举例说,巡逻人员现场看到游客攀折花木,并已经造成损害的后果,“也就是说花已经折了,且花枝比较大”,就会罚款。如果仅发现游客手上拿着落枝,但未发现其攀折行为,则将落枝收缴并交由绿化部门统一处理。
游园时,还有哪些行为可能会被罚款?记者查阅2003年《北京市公园条例》发现,翻越围墙、栏杆、绿篱,在禁烟区吸烟,在非游泳区游泳,在非滑冰区滑冰,在非钓鱼区钓鱼,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核)、烟等废弃物,可处20元至50元的罚款;营火、烧烤,捕捞、捕捉动物,采挖植物,恐吓、投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的行为,可罚款5元到50元,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树木上涂写、刻划,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等行为,也可罚款5元到50元。
此外,条例中还规定,以上行为如果造成损失,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
玉渊潭的两起罚款金额均为20元。对此,进行处罚的李涛解释,《北京市公园条例》规定的罚款金额为5到50元,但执法队员具有自由裁量权,可根据损坏后果大小酌情处理,“一般会罚20元”。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信娜 本版图片/玉渊潭公园供图